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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环境证据。警方通过调查,已经核实女尸的身份。女死者居住在昌华商业街,名字叫陈芳婷,今年二十七岁,身高一米六八,体重50KG,单身,职业是平面模特。她所住的楼层是十一楼。案发时,她的邻居没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不过他在案发前曾经见过死者。从死者邻居提供的口供,她平时生活就很不检点,几乎每天都带不同的男人回家过夜。昨晚她也是三更半夜带了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回家。在电梯里就开始激吻,恰好被上夜班回来的邻居看到。邻居因为心里膈应,所以没有仔细朝那个男人身上打量。一眼看过去,只觉得那个男人长得还不错,个子高高的,眉清目秀,身上有酒气。当时这位邻居还在想,陈芳婷钓到这么帅气的男人,今夜肯定会玩得很凶很high,却没有想到,她竟然high到被人分尸扔到了楼下,死样可怖。了解完简单的案情,陆晋临召集了刑警队的人到会议室开会。开会前,王为宁的验尸报告恰好送来了,陆晋临翻看着验尸报告,脸上一直面无表情。死者陈芳婷的脸部被凶手用刀划了两个大大的交叉,身上还有挣扎,与人打斗的痕迹,是死后才被扔到楼下的。因为尸体有被冷藏过的痕迹,所以死亡时间只能粗略判断是在14日凌晨三点半至早上五点之间。死者因为头部遭到重击导致颅骨内陷,并且面部失血过多,还有可能是由于面部失血流入肺部导致其被呛死。尸体被自肚脐处切成两部分,所有内脏被塞到了胸腔里,时间应当在被害人死亡后,但由于尸体破坏情况太严重,且致命伤口过多,所以亦不排除被害人是被活着切割开的。死者血液基本被放尽,尸体内外全部被用水清洗过,未找到任何**或类似的痕迹。从尸体的种种迹象来看,凶手显然对死者充满了仇恨。但在死者的家里面,却并没有发现能够导致死者头部受伤的钝状物件。也没有发现任何打斗过的痕迹,死者家里整齐干净,没有血迹,门没有损坏,家具也没有损坏。将眼前的资料合上后,陆晋临修长的手指轻敲桌面,然后就让队员们开始讲述自己的意见。张晴晴先发表见解,“陆队,我觉得和死者陈芳婷一起回家的男人嫌疑最大,但是陈芳婷所住的小区里并没有安装监控,所以我们无法知道那个男人的样子。”“而死者的邻居朱宁提供的画像又比较笼统,我们根据这些有限的信息,根本就难以找出那个男人。”“所以,陆队,我们应该派人去调查陈芳婷出事当晚到底去过哪里,接触过哪些人,这其中应该会有线索。”张晴晴的见解说得中规中矩,陆晋临不置可否,只是微微点头,望向周彬淡淡说道,“这案子,你怎么看?”周彬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没有刻意去表现得谦虚又或者是着急于去表现自己,而是实实在在地说道,“陆队长,我认为凶案第一现场不是受害者家里。”周彬一说出这话,刑警队里的其他人都转头望着他,目光大都是不赞成的,他们发自内心觉得,周彬的推理一点都不符合逻辑。如果第一凶案现场不是死者家里的话,凶手在别的地方杀了受害者,将身体处理过了,再然后放进冰箱里冰冻,然后再送到受害者家里抛尸,这中间至少都要花费四个小时吧。可是根据死者邻居的口供,他在凌晨两点四十分左右的时候,还看到了死者带男人回家。如果第一凶案现场不是死者的家里的话,凶手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上述的事情,所以,他们才会觉得周彬的推论不合理。杨科也正是想到了这一点,他正想站起来用这个理由去反驳周彬,却没有想到陆晋临竟然淡淡地嗯了一声,然后用赞许的目光盯着周彬看了片刻,尔后说道,“说说你的理由。”周彬像是得到了很大的鼓励一样,立刻露出了亢奋的神情,缓缓说道,“我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理由有三个,一是,法证部的同事在死者家里做过鲁米诺试剂测试,发现死者家里任何的一个角落里都没有血液反应。”“如果凶案现场真的是死者的家里的话,不可能会没有留下任何血迹。”“理由二是,死者家里只有一个容量为118升的家用小冰箱,而死者身高一米六八,体重五十千克,从死者的体型来看,即使她被砍成两段,凶手也应该没办法像变魔术一样将她放进一个容量为118毫升的冰箱里面冷藏。”“理由三是,我在现场侦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那就是死者家里养了一只很凶的泰迪狗,从我们进去死者家里侦查开始,一直到侦查结束,那只狗都没有停止过吼叫,可想而知,这只狗应该一遇到陌生人进屋就会不停地吠。”“如果死者真的是在家里遇害的话,案发时,我想狗一定会乱吠,而凶手也应该会最先处理那只狗吧。”“可是狗依然还在,但死者邻居却说他根本就没有听到任何异常的动静,就连狗吠声都没有听到,可想而知,昨天昨晚上,死者家里的泰迪狗真的没有吠。”“由此可以推断,死者不是在自己家里遇害的。”第201章有些不满“呵……”听到周彬所谓的理由,杨科冷笑一声,接着就开始反驳他,“听不到狗叫也能成为理由,难道凶手不可以事先将狗迷晕,然后再杀害死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