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景川在那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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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欢想睡萧路和,倒也不是因为她有多喜欢他,只是因为她天生反骨,就爱和沈逸作对。她骨子里向往的是风一般的自由,但生在这样的家庭,她的翅膀早就被捆绑起来了,唯一的安慰可能就是商业联姻的老公沈逸是个一表人才的翩翩公子而不是什么肥头大耳的老男人吧。 如果沈逸正常一点还好,但他偏偏不正常。他好像真的很怕宁欢被其他男人抢走,不仅干涉她的社交圈、不准她和异性有过多交往,现在甚至直接在她身边安插了一个眼线。 说是保护,实则监视。 宁欢哪儿受得了这气。 但她知道沈逸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越反抗越没用,倒不如耍些心眼,做出些让沈逸没办法接受的事情来。 因为她讨厌他,所以她要闹得他鸡犬不宁。 最后,宁欢还是穿了那条粉色的裙子。她不喜欢,但傅景川喜欢啊。 待一切准备就绪,宁欢提着裙摆走出了房间,发现萧路和已经在门外等着。依旧是一副隐忍又淡漠的模样,头低垂着,眼神也望着地面:“夫人,车已经备好了。” “嗯。” 宁欢懒懒应了一声,将手包扔进了萧路和的手里。 今晚要去出席的是一个慈善晚宴,原本沈逸也要和她一起的。但公司突然有事,他实在抽不开身,便只能宁欢代劳了。 嫁给沈逸后,她每天都闲着没事干,不是喝下午茶就是逛街,拿着沈逸的黑卡随便花,这花钱的日子过多了也是会腻的,总得给她些场合让她去显摆显摆。 比如此刻,她来到会场,轻而易举成为名媛们众星捧月的存在——就算是在上流社会,她也依然恣意潇洒,这是她爸和沈逸给她的底气。 “欢欢,这次怎么没把你家沈逸带来啊,”轻佻又戏谑的女声响起:“看来他也没怎么把你放在心上嘛,哪有传说中的,疼你如命,啊……” 正和朋友聊着天,忽然听到宋子晴的声音,宁欢脸上的笑意僵了僵。 “到底是谁在散播这些土了吧唧的造谣。”宁欢很快回过神,轻笑:“你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吧,宋子晴。” “造谣?那就是他根本不疼你了。”宋子晴毫不在意地耸肩:“看来你嫁过去后混得也不怎么样嘛,我好心提醒你一句,女人不要当菟丝花,沈逸不可能爱你一辈子。” “你要实在喜欢沈逸,你去他面前说去,刺激我没用。”宁欢完全没被气到,她懒懒地晃了晃香槟杯:“你再废话一句,我把你嘴撕了。” 宋子晴眯了眯眼。 她早就见识过宁欢这张嘴,所以她一点都不意外。 “还有,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是菟丝花了?”宁欢悠然自得地喝了口酒,浅黄色的液体沿着杯壁缓缓流动:“你知不知道我一年要帮我哥挣多少钱啊?” 提到她哥,宋子晴脸色白了白,没再说话,只哼了一声就走开了。 宁欢也懒得搭理她。 “傅景川在那儿呢。”身旁的好姐妹清妤也没搭理宋子晴,不动声色地撞了撞宁欢的肩,在她耳边压低声音:“沈逸好不容易没跟着你,这不上去跟他叙叙旧?” “不行啊。”宁欢摇了摇头,侧头朝萧路和的方向示意了下:“沈逸给我安排了个活的监控。” 清妤这才注意到不远处确实站着一个穿着黑色冲锋衣的年轻男人,虽然与宁欢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但能看出他时刻在观察宁欢的动向。 “真有意思。”清妤噗嗤一声笑了:“找了个比傅景川还帅的人来防着傅景川,沈逸他是不是傻逼啊。” “是。”宁欢很笃定地点了点头,视线却落在远处一道颀长挺拔的身影上。 清妤说的也不全对。 傅景川并非不如萧路和帅,两人完全不是一个类型。他今天穿了套白色的西装,身材清瘦颀长,黑发蓬松利落,有着一双勾人的眼睛,狭长的眼尾好像含情,却被他身上的清冷气质中和,整个人竟散发出满满的禁欲感。 而一旁的萧路和就朴素多了。那黑色的冲锋衣在如此衣香鬓影的场合竟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不过到底是萧路和身上的少年气太足,长得又十分优越,还是惹得在场的千金小姐频频向他投出视线,却碍于宁欢的面子,没人敢跟他搭讪。 宁欢知道在这样的场合,一个无权无势的穷苦年轻帅哥会有多抢手。 她只是冷笑,不知不觉间,一杯酒又下肚了。。 她心里比谁都清楚,沈逸才不是傻逼。 他救下萧路和的那天,她也在。那是一个淅沥的雨夜,雨滴冲刷着地面,夜风婆娑,带着冷意刮在脸上,吹走白日的浮华,天地间只剩一片静灭。她坐在沈逸的车上,表情淡淡地看着车窗外的一片狼藉,仿佛车窗阻隔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稍微按下窗户,冷风簌簌灌进来,卷挟着浓重的血腥味钻进她的鼻尖。 沈逸站在不远处,面前半跪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少年生得非常好看,宁欢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这么想了,好看到她这个见惯了帅气男人的女人都不由得为他多停留了几秒的视线。他身上的白衬衫已经被鲜血浸染,脸上更是伤痕累累,连嘴侧都被拉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令人心生怜悯。 他的身后是一片血泊,倒着十几个半死不活、满身是血的健壮男人——宁欢没想到,萧路和那样的身体里,竟然有如此的爆发力。他的身材顶多可以说得上是挺拔颀长,与强壮这个词实在是沾不上什么边,然而刚刚他却一个人单挑这十几个大汉,发了疯似的把他们按在地上一拳又一拳的打,直到他们血rou模糊,直到他身上的力气全部消失,他都还没有停下。 角落里缩着一个衣衫褴褛的漂亮女人,她的头发已经散了,眼神空洞无助,瘦得可怜,身上一点rou都没有。她身上披着沈逸的黑色西装,正蜷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她是萧路和的jiejie,也是他发疯的原因。 沈逸救下了他们姐弟,并把他得了白血病的jiejie安置在海城最顶级的病房,请了很多陪护悉心照料、承担了一切治疗费用。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萧路和为他卖命。 他要的是那种他让他去死,他就必须不带一丝犹豫饮弹自尽的那种忠诚。 萧路和瞒着他jiejie答应了。 宁欢原本只是冷眼旁观这一切——沈逸做的任何事都与她没有关系,她也从不关心。直到沈逸让萧路和来到她房间门外的那一天,她才惊觉,原来沈逸对她的控制欲已经变态到了如此恐怖的地步。 让一个为了她jiejie疯到能不要命去单挑十几个大汉并且赢了的男人,去监视她。 宁欢啼笑皆非,当时还问沈逸脑子是不是有病。 “小乖,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沈逸的声音又回响在宁欢的耳侧。 她冷冷勾唇。 说沈逸傻,他是绝对不傻的。沈逸自负强大,运筹帷幄又冷静自持,他无疑是一位优秀的商人。可是他不懂爱情。在他担心宁欢还会与傅景川私相授受的时候,她的目标早就不在傅景川身上了。 宁欢没有喜欢的人,她最爱的人是她自己,最爱的是自由。 所以她痛恨剥夺她自由的人。 沈逸对萧路和十分放心,因为他手里有他的jiejie。 但他从没想过,当宁欢把目标放在萧路和身上时,会变成什么样的局面。 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中,只不过,他低估了爱情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