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程兵x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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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健产物,非正常关系请注意??; 第一人称叙事 - “你是我私逃路上的同谋” --------------------------------------------------------------------------- 我遇到程兵的时候,其实算得上他最失意的时候。 其实蛮戏剧性的。我朋友喝多了出门抱着灯柱哇哇吐,我拍着她的背抬头看到一个男的蹲在阴影里和她对着吐,手里还拎了瓶劣质白酒。 我没忍住一下笑出声,被我朋友拐了一肘,用眼神示意我送她回去。 快要进门的时候我又偏头看了一眼他。是不吐了,仰着头看天,因为刚刚吐过眼角还挂着生理性眼泪,在我迈进门的那一刻,路灯晃过他的脸,在他的眼角变成一个小小的光点。 我低头扶着朋友挤过乱七八糟的人群回到包厢,心不在焉地听她们打趣朋友是多么不能喝。酒杯里的酒被灯光切割成一片片的光晕,我莫名地幻视成了那个男人眼角的光点。 我承认我有点毛病,就喜欢自以为是地“拯救”一些流浪狗。我看着酒慢慢侵蚀掉冰块的棱角,手指握在杯壁上泛起白雾,冰块贴在杯壁上,一点点崩裂。我拍拍朋友,跟她说有点事先走一步。 晚秋的凌晨已经很有凉意,呼吸间有一点点白雾逸出,几次呼吸间鼻尖就会被冻红。他还在原地。我慢慢走过去,或许是凌晨街道高跟鞋的声音太过于明显,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随即又低下去看他的手机。我模糊地看到似乎是在短信页面。 我停在他面前。令我没想到的是他倏地站起来,像做错事一样立在我面前,吓了我一跳,往后退了两步。 “这块是不能呆着吗,不能的话我马上走,马上走。”他朝我点点头,又半鞠了一躬,转头往巷子里面走。他这一连串动作给我弄懵了,直到他转头离开我才回过神想起自己要干什么。 “哎——”我伸手抓住他的衣服,“不是不能呆。” 他转头看我,我才发现他好像看起来比实际岁数要大一些——我的意思是,他的五官看起来很年轻,但胡子拉碴,白发丛生。 “不是不能呆。”我重复了一遍。他怔愣地看着我。 “这儿太冷了,我们去个暖和的地方。”我握住他的手腕,他轻轻地颤抖了一下,像过电了一样。 但他没拒绝我。 后来想想,他可能确实那时需要一点帮助——那种让他觉得世界上有人与他有联系的帮助。不过酒醒了之后他倒是像理智道义回笼了一样,从酒店的床上弹射起来,迅速整理好衣着,坐在离我八丈远的沙发上。直到我闹钟响起把我吵醒,迷迷糊糊睁眼发现他坐在那边沙发上,窗帘揪开一条小缝,透过缝隙看窗外。早上八点半,阳光正正好漏进来,从他的手腕到另一边的地上一条。他坐得很正,像训练过。 “早上好啊。”我坐起来跟他打了个招呼,然后径直走到浴室洗脸。等我出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浴室门口了,也是端端正正的。 “谢谢你,不过我得走了。”他朝我鞠了一躬,然后转身朝外走。 “哎——”我叫停了他,“不管你怎么想的,至少你得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 他摇摇头,“没必要。”也没回头。 “那个门的锁要转两下。”我说。“有缘再见。” 他点点头,帮我带上了门。 我以为再也遇不到他了,但没想到再见面那么快。仍旧很戏剧性地,我去公安局找朋友办事,在大厅等了半天人不来。结果比我朋友先遇见的是他,眼眶被人打肿了,青青紫紫的。要不是他非得低头躲着我走,我也没认出来他。 “小周,”我叫住送他出来的警察,“他怎么了?” “沈姐。”小周叫了我一声,然后说他认出来了有个通缉犯,跟人打了一架打成这样。最后说他也在找一个通缉犯,找了好多年了,以为这个就是,但…… 小周没说完,叹了口气。 “他叫什么名字?”我问,“搞不好我还能帮帮忙。” 他在前面好像要阻止小周说出来,但又害怕一样,很扭曲地转了下上半身。小周也没注意,跟我说他叫程兵。 我附和着笑笑,掠过他,把名片塞到程兵手里。 我朋友在里面喊我,我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进去。模模糊糊听到小周跟他说让他可以找我帮忙之类的。 快走到走廊尽头的时候我回了下头,看到他站在门外,把手里的名片塞到了裤兜里。 我拉了下朋友的衣角,问她吃不吃上次很想吃的淮扬菜,我订座。 不过淮扬菜没吃成。我刚从警局出来没半个点儿,程兵的短信就过来了,问我晚上有没有时间吃饭,他请我,随后又问我吃烧烤可以吗。 我想起来隔酒吧半条街的位置有个小面馆,我和朋友通宵之后,早上就会在那个面馆吃碗面再回去睡觉。 吃面吧。我回他。你在那个酒吧前面等我,五点半。 他回了个好。我没再回,换上宽松的卫衣出门。 五点二十三分我到了酒吧的门口。程兵还是在那个街角的阴影里站着,笔直地,低头看自己的鞋尖。我走到离他半米远的地方拍了拍手,他抬头,脸上还是有点青紫。 走吧?我问他。 他也不太说话,点点头跟在我后面。我放慢脚步他也放慢脚步,始终在我身后半步远的位置。就这样一直沉默到面馆。 我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跟老板说要碗清汤面,转头问他要什么。他看着桌上的醋瓶子,直愣愣地。 你有什么推荐吗?他听到我的话回过神来,居然还问了我一句。我有些意外。 “清汤面。”我说。“因为我每次来都是喝多了,只能吃下清汤面。” 我们俩面对面看着彼此,然后同时笑倒在桌面上。 “两碗清汤面——”我竖起两根手指向柜台后的老板示意,随后走到柜台后面,拿了一瓶二锅头。 “喝吧。”我朝程兵扬扬下巴。 他也没说话,沉默着倒了一小杯一饮而尽。 我们就这么一直沉默到面端上来。可能腾起的雾气分割出的独立空间给了他安全感,他低头喝了一口汤,然后问我:“你为什么给我拿酒?” 我慢慢咽下嘴里的青菜。“因为我觉得你不需要我帮你。至少是不需要我在大众认知下的‘帮’你。” 透过雾气我看到他又倒了一杯,仰头喝下去,然后扯了张纸巾擦了擦鼻子。 我又低头看着这碗面,油花在面汤的表面打着旋儿,然后依附在碗边,被我用筷子戳散。 我吃了一半面就吃不太下,把面碗推在一旁看着程兵一杯酒一口面这样吃。我们并不讲话,或许程兵也不需要我讲话——我只需要当好一个“人”,让他能感觉到与他有联系的“存在”就好。 六点半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大半的酒,甚至把我的面碗也拉过去吃了个差不多。我把酒杯和酒瓶都从他手里扽出来,走到他身边用脚轻轻踹了踹他的小腿。 “回家吗?”我问。 “回家。回家。”程兵迷迷糊糊地重复,跌跌撞撞地起来走出店门。外面的冷风并没让他清醒,他抓住我的手腕轻轻拽了拽,随后抬头看向我,眼角亮亮的。 “回家吧。”我说。 程兵的出租屋离酒吧不远,差不多一个半十字路口的距离,城中村旁边一个很老的小区,租的地下室,半扇窗透过来一点路灯的光。周围的环境是挺破烂,但是他的屋子意外收拾得还行,面积小,东西不多,但挺干净,占地面积最大的是一个白板,上面密密麻麻地标注着线索,中间被钉着的照片底下写了三个字“王二勇”。 “我追他追了五年了。”程兵突然说。走过来这些距离让他稍微醒了醒酒,口齿清楚多了。“我蹲牢蹲了九年,追凶追了五年。当年的兄弟们都不追了,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过了,可是我……” 程兵止住了不说,蹲在地上埋着头。 过了半晌他抬头看我。“我曾经觉得我能一直追下去……那兄弟俩都是畜生,糟蹋人家姑娘还不知悔改。我没后悔。” 他叹了口气。 其实我并不在意他追了多久的凶,也不在意他到底为什么这么执着和那个通缉犯是什么畜生。我低头看他,杂白的头发,发质并不好,毛毛糙糙的,像泛白的枯草。 我喜欢他这样。无助的,杂乱的,像路边没人要的狗。 我稍微用力地摸了摸他的头。退后两步坐在他的床上,我朝他伸手。 程队长,我说,你叫我来不会就是坐在这儿纯聊天吧。 让我意外的是程兵对我并不感兴趣——我指男人上女人的兴趣。我说完那句话以后程兵明显愣了一瞬,我也理解。估计追凶这么多年开的都是手动挡,按他的脾性估计也不可能去买。他只是沉默地把被子铺开,示意我坐在被子上,然后坐在我旁边。 他坐在我旁边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他原来还挺高的,比我高半个头多。他可能希望我靠在他身上,但我并不是这么个性格。我转身把他摁倒,手不老实地就钻到他上衣里。 很瘦,皮肤很糙,也没什么腹肌。当我摸到上面两个点的时候他剧烈地喘息了一下,抓住我的小臂往下扽。 我反而手臂用力把自己送上去,压在他身上,在他耳边问你不想吗。 程兵往外推了推我。 没东西。他说。我来吧。 当程兵埋头在我腿间的时候我真挺惊讶的。我穿得宽松,卫裤被他小心褪到脚腕,内裤卡在膝盖,他拿着湿巾仔仔细细擦。地下室没空调,他还细心用另一半被子给我盖着腿。 湿巾凉凉地贴着阴蒂滑过,我难耐地夹夹腿,在程兵扔掉湿巾转过头来的瞬间抓住他后脑的头发将他的脸摁倒我腿间。 我本来没对他的技术报什么希望,但还挺好,居然还懂得延长高潮的方法。 最后那两三分钟我一直摁着他的后脑不放,最后缓过神的时候我才看到他的手已经把被子都抓皱了。我往后退了退,他倒是挺有服务精神,下床第一件事又拿了张湿巾过来给我擦。 我叫他给我也拿一张,他过来的时候我抓着他胳膊拽到床上,把他的鼻子嘴胡乱地蹭了蹭。 他从我手里拿过那张湿巾,放在枕头旁边,又执着地给我擦干净,才拿过枕头旁边的湿巾给自己脸擦干净。 我往旁边挪了挪,给他让出一点地方,拍拍床示意他也躺上来。 你老婆应该挺幸福的。我说。 他摇摇头。没老婆了,他说,入狱之前就离婚了。 再说,我当时老忙工作,也没怎么关心她,家里就她一个人在忙来忙去。 嗯哼。我敷衍地附和了一声。然后呢? 程兵沉默了。这边的晚上算不上安静,楼上好像小孩子考试不太好,听见男人在大骂,问他为什么不学习。 更多的也回忆不起来了,我都听完那个男人骂完一回合的孩子了,程兵才开口跟我说。好像是埋葬在很远很远的墓地里,隔着大雾都触碰不到。 似乎不是我的记忆,我也没拥有过那段日子。他最后跟我说,像下了定论一样的。 我转头看着他,他两眼放空地盯着天花板看,胳膊枕在脑后。 你在试图回忆吗?我问他。 他很小幅度地摇摇头,然后侧过身去。我伸手关灭了灯。 第二天早上七点来钟一个电话吵醒我,朋友说她要提前约我的时间,今天是周五,她一定要吃到那家淮扬菜。我迷迷糊糊地应了,装作没听见她那句又在哪个野男人那。 程兵好像早就起来了,房间里并没其他人。我从床上坐起来,发现所有的被都在我身上。阳光透过半扇窗居然还能照进来,横在被子上长长的温暖的一条。 我刚准备给他打电话,程兵推门进来了,手里拎着早餐——油条、豆浆和两个包子。 “早上好啊程队。”我心情颇好地打了个招呼。程兵从白板旁边拽出来个凳子,把早饭放在上面。 “不知道你吃不吃的惯,你吃那个包子吧,酱rou的。”他赶回来好像挺急,额头上一层汗珠,豆浆还是热的。 其实我没刷牙之前不想吃东西,但架不住人家大早上去买早饭,不吃太不礼貌。我吃了一半包子程兵就塞完了早饭,漱漱口后说他要去上班了,我走的时候把门上的锁摁死就行。 “一起走吧。”我说。“正好我也回去有事儿了。” 程兵点点头,我拎着剩下的包子豆浆跟着他出门。 走到街口的时候我问程兵,需不需要一份稳定一点的工作。 “不用了。”他摇摇头。“我在这儿也留不久。” 我咽下最后一口包子。 “那有缘再见吧程队。”我朝他挥挥手。“谢谢你的早饭。” 我和程兵从那往后再没见过面。他没主动约我,我也没太有功夫和他消磨。但是在一周后程兵给我发了个短信,说他要离开了,下次去哪个城市还没决定。 我给朋友打了个电话,问清了程兵的信息,去银行给他转了笔钱,备注自愿赠予。在写备注的时候才发现我从来没告诉过程兵我的名字,他估计也只知道我姓沈。我犹豫了一会儿,也没加上姓。他应该知道是我转的。 程兵走后的日子还是如常。工作、和朋友吃吃饭喝喝酒、偶尔会约一些小男生。在我已经差不多忘记有程兵这个人的时候,他给我来了个电话。 我当时正在咖啡店等朋友,看到来电愣了挺久才想起来“程兵”是哪号人。接起电话,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他说我抓到他了,我抓到王二勇了。 我努力回忆了一下“王二勇”又是个什么东西,先礼貌性地回了句“恭喜恭喜”,说完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那块白板,和地下室早上的阳光。 我们同时沉默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打了这通电话给我,而他估计是没意识到我会这么官方。 “恭喜恭喜,以后的人生会很好的。”还是我忍不住客套了一句,然后听到对面轻轻“嗯”了一声之后挂掉了电话。 我把见底的咖啡一口喝掉。早春的温度已经回暖,街上的人有的已经换上裙子和大衣。阳光照旧很好,照得空气中灰尘都可见。朋友在门外朝我招手,我们约好今天要去试品牌的夏款。 我拿好朋友的咖啡和甜品出门。 “中午要不吃酱rou包吧。”我跟朋友说。她骂我神经病在商城找酱rou包,转头又夸我心里有她。 “当然有啦宝贝。”我挽住她的手。“开玩笑的,日料?” “嗯哼。”她回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