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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战争,这该死的、漫长的战争。 我厌恶战争,无论是谁挑起,又如何结束,它总能以自己的方式摧毁一切,毁掉所有人平静的生活。 奥古斯特当然也应召入伍,参加了这场与邻国的战争。作为埃莉娅,我不愿放他离开,但作为公主,我不能有任何异议,只能在他离开之前,送上我亲手制作的礼物——一把刀鞘,刻着我姓氏的首字母。我要奥古斯特记得,他既然为了王室、为了国土出征,也要为我平安归来。 每天都有新消息从前线传来,哪里又爆发了战役,哪里又死了多少人。报纸成为了最畅销的东西,每个人都争抢着阅读上面印着的死亡人员名单,寻找熟悉的名字。 死亡名单越来越长,我已经开始对那些数字感到麻木。我只等待一个人,或是一个名字回来:奥古斯特。 在我种下的玫瑰第二次盛开时,战争结束了。父亲老了很多,我的一个哥哥死在这场战争中。奇异的是,来自外部的死亡让我和家人们更加团结。我和jiejie在门口迎接归来的兄长们,我们拥抱在一起哭泣,用眼泪冲刷心中的悲伤。 奥古斯特成为了这场战争的英雄之一。他的晓勇和头脑让他收获了一批拥趸,在几场险战中获得胜利。 但这些对我而言都不重要,我所需要的他平安回来而已。父亲接见战士时我立于王座之后,注视阶下跪着的男人。 战争将他磨砺得更加粗糙,也更加成熟。 当他抬起头,我的心猛地一跳:他的脸上横亘着一道可怖的伤疤,几乎将他的脸一分为二。而他的右眼,不是漂亮的绿色,而是浑浊的,毫无光亮的灰色。 他的右眼瞎了。 11 之后是漫长的授勋仪式与庆功酒宴,等我有机会与奥古斯特单独见面,已经是两周之后了。 一见面,我便抱住了他,将脑袋埋进他的脖颈,嗅闻他身上熟悉的气息。 我的公主,您长大了不少。他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发,我注意到它们在颤抖。 在外面的一年半,我始终在想念您。对您的期盼驱使我战胜死神,回到您身边。他说。 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每天都在为你祈祷,我每天都在害怕看到你的名字,有太多次,我都以为会永远失去你! 泪水如溪流交汇,阔别一年半后,我们终于得以再次相见。我们都在颤抖,如饥似渴地品尝着彼此的身体。他的身体上交错着许多疤痕,一些还是崭新的嫩粉色,一些则已经与他融为一体。我抚摸着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疤,想象它们是如何留在他的身体上,他又是如何包扎自己,学会与伤痛共存…… 战争将他锻炼得更能忍耐,当我进入他的身体时他一声不吭,直到带出些许血丝,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激动与粗暴。而他按住我的手让我继续,他说,疼痛才能让他感觉到活着,感知到我真实存在。 我们以接近撕咬的力度亲吻,第一次交欢时的血气如幽灵一般,再一次游荡在我们身边。一切仿佛回到战争前的春天,露水充沛,玫瑰萌芽,而他从来没有离开。 当我亲吻他盲掉的右眼时,他扭头躲开了。请不要碰它,公主,这是不洁的,别让它污染了您。 不要自我贬低,奥古斯特,你看轻你自己的同时也是在看轻我。我抚摸他的头发,像抚摸一只疲惫的雄狮金色的鬃毛。 这场性事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长久,野兽般的啃噬之外是更多的安抚与亲吻,当一切结束,当我们相拥着躺在床上,感受对方绵长的呼吸,朝彼此微笑,交换一个吻时,我向神祈祷,愿时间永远停留在此刻。 12 王室成员,贵族,平民,奥古斯特的名声在众人中间传来,更多人开始认识这名年轻的战士。他的盲眼像一枚随身佩戴的勋章,迎接他人的敬佩与喜爱。 长久的战争与独处让我想通一件事,那就是不再去辨明我们之间的关系。无论我们是否缔结婚姻,只要我们拥有现在就已经足够。 我们不说未来,只花更多时间相处。我的侍女、侍卫们都心知肚明,并明智地选择了沉默,甚至为我们的幽会提供了不少帮助——这种事在王室实在算不上稀奇,我的jiejie还有三个男宠和一个女友呢。 战争结束后,我们花了很多力气重建家园、安置流民、颁布新规,等到又一个好季节,玫瑰绽放成花丛,郁金香抽出新芽,我的成年礼到来了。 13 成人礼,这个听上去梦幻又美好的词语,在我之后每次想起它时都气得咬牙。这个词意味着上不完的礼仪课,跳不完的舞,毫不夸张的说,我差点以为自己会在成年礼举办之前先被累死。 更难过的是,成年礼之前除了女性礼仪老师们,任何非王室成员都不允许与我见面,当然,也包括奥古斯特。 长时间的分离让我的情绪始终紧绷着,每天都有发泄不完的怒火,欲望高涨却得不到抒解。睡前,我一边想着奥古斯特被我cao得大汗淋漓的模样、舔舐我时专注的神情,一边将手伸进睡裙里。 被地狱之火炙烤的几个月过去,我终于盼来了解脱的晚上。作为被簇拥的月亮,众人的焦点,我不得不让自己被兴奋的侍女们打扮成一个风格华丽的蛋糕,戴着沉重到夸张的首饰,努力保持微笑,用极为缓慢的速度走下台阶,以防高跟鞋与裙摆闹矛盾将我绊倒。 我一眼便看到了奥古斯特。他朝我微笑,仅仅如此便让我心情好上不少。不过我还注意到了另一个站在他前方的男人。 他瞠目结舌,活像是没见过女人,傻子都能看出他的入迷,但这是因为我么?我对他点点头,他连呆愣都还没收起来便扯出一个微笑。 一见钟情?我十岁时就不相信这种小说中的浪漫桥段了,我猜,这个年轻的贵族不是涉世未深的处子,就是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 看看我走近时他那欣喜若狂的模样吧,可怜的家伙,光是想象我们擦肩而过时他的表情就让我想笑。第一支舞时他起码看了我十次,目光明显到我不侧头都能注意到,若是这支舞再不结束,我怀疑他的舞伴会狠狠给他一耳光。 第二支舞,毫不意外,他向我走来,但我没想到的是,他竟是那个“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布兰德。 我听说过不少他的“事迹”:他与女爵暧昧,和歌者相伴,与吉普赛人共舞,他游走于各色女人之间,和不少人同时保持关系,却又微妙地维持着她们之间的平衡。他像蝴蝶,永远不会停只为一朵花停留。正因如此,他的纯情让我意外,这样的人也会真的爱上某个人么? 这个黑发的、比我大不了多少的贵族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掌光滑细腻,十指纤长,只有虎口与食指指腹有些淡淡的茧痕。这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一双执笔的手。我轻轻将指尖下移,试探他的脉搏,汹涌得如同心跳。 我看过您的作品,我说,《风月场》和《蓝色大丽花》我都看过好几遍,现在还对罗思蓓尔的结局耿耿于怀呢。 他望向我,棕色的眼睛里一片闪亮,您、您看过我的作品?! 您可是最有名的作家——当然,实至名归。 不敢不敢,公主过奖了!布兰德说着自谦的话语,嘴角却怎么也压不下去,我看他这样子就好笑,一个四处留情的大名人,被夸几句就高兴成这样? 我想不明白,他是真的喜欢上了我,还是浪漫主义发作,想要来一场公主与贵族的短暂激情?想得更阴暗些,他是将我当作涉世未深,可以随便哄骗上床、引做谈资的新猎物吗? 公主?公主?布兰德的声音唤回了我的神智。您抓疼我了。我赶紧放松力道,看着他白皙的手上浮现出的红痕,想,送上门的美餐,哪里有不享用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