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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远,飞得却快且准,在温语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一幕的时候,人已翩然而至,稳稳落地,剑化为无形光粉,消失在空气之中。高尔夫球场的灯全关了,它又占地极大,真像身处於野外草原,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席妙妙从封殊身上爬下来,嘟哝:“好黑啊,我都要看不见你们了……”啪。一个响指,便架起了笼罩住二人的光圈。温语:“神说,要有光。”“可以再撑大一点,不过待会他要下来,就没必要了。”温语忍不住了:“那个,封哥,能拜托你驱下虫吗?”封殊点头。稍一动念,十里来的飞虫rou身粉碎。听完效果后,席妙妙突发奇想,拍拍他的肩:“封殊,你不去灭虫公司上班真是浪费人才啊!”封殊赧然一笑,不敢居功:“举手之劳而已。”表扬完自家大狗狗,席妙妙转头看向好友,她真回家换了一套造型。一字肩的修身红裙,正红色,这种颜色很容易把本人的脸抢得面无人色,稍不小心,再贵的裙子也像淘宝夜店款,而再天生丽质,素颜或是淡妆都压不住衣裳,而温语向来擅长这类美艳得霸道的穿搭,浓妆红唇大波浪长发,武装到眼睫毛的无懈可击。如果说,封殊的英俊是透着邪气的,或者说‘天然去雕饰’,那温语人工的痕迹要多上许多,优秀的底子,配上熟练而有品味的上妆风格,美得很有档次。席妙妙脱口而出:“温语,你今天真好看。”“我很尊重这个场合啊。”温语笑笑,伸手捏捏她的脸蛋──她在回家后,就卸妆了,现在脸颊软乎乎的,抹上去也不会蹭一手粉:“不过,你不化妆也很可爱,反正在神仙眼中,你是最可爱的一个,对吧?”“别捏我脸!”“嗯,她最可爱。”封殊坦然同意了这个在他眼中,显然易见的事实。夜探高尔夫球场,尚且浓妆华服上阵,温语自觉很尊重这位下凡的神仙。但是,有神比她更重视这个场合。“我们约定是这个时辰。”封殊话音刚落,原本清朗的夜空,不知不觉间,竟聚起了万丈乌云,与封殊扬言证明自我的那一夜,不谋而合。风起云涌,交叠着,宛如暴雨将至,螺旋状聚至人工湖的顶上,路人看了都想撑伞。温语仰着头,美艳的脸庞上没有表情,做足了心理预备去接受世界观的崩塌。倏地,一道金光从云海中央劈下,直直落至湖心。席妙妙看得目瞪口呆,轻扯封殊衣角:“你们……神仙下凡,都是这么拉风的吗?”“不是。”下一刻,更惊人的异象出现了。在渺无人烟的高尔夫球场,人工湖边,竟响起悠扬古意的音乐。“封殊,神仙出场都是自带bgm的吗!?”“……不是。”在封殊的万年神生中,第一次有了想掩脸哭泣,连呼‘我不是这不是我我们不是这样的……’的冲动。然而来人显然没听到他脑海里的祈求。金光破开乌云,映着月华的白龙乘着金光破空游曳而下,一路火花带闪电,扎进了湖心,又瞬间拔空而起,溅起浪花无数!沾了水后,白鳞更是闪闪发亮的洁净华美。龙悬在湖面,一切凡词都无法言述它的出尘。“……这位,就是伏云君?”“嗯,是他。”得到男友的确定之后,席妙妙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在这之前,她通过封殊的陈述,还有伏云君不着调的话语,曾把他想成轻浮的男人,而这一照面,她就觉得自己应该误会了,白龙诶……大抵觉得逼装到位了,白光一闪,龙身便化为星星碎点,再重新聚为人身,立於湖心中央。翩翩白衣少年郎,朝三人方向走来,凌空於湖上,步步生莲。待他走近了,席妙妙也随之看清了他的脸。当真一副光风霁月的好相貌!封殊邪俊,气质偏向反派魔王,而伏云君的模样,却真如她想象中,误入凡间的谪仙,只得天上才有的绝代风华。俊美到发梢都像浸润月光,钟灵毓秀的人物。“让各位久等了。”他开口,声音朗润。别说他根本没迟到,踩着点儿来了,即使晚了些许,也不忍苛责於他。封殊不爱拆别人的台,即使他内心已经充满了‘为啥开道门能过来的事儿,要搞得像天降神罚一样’、‘天降神罚也不会有乐声啊’以及‘司**的那位工作人员怎么会答应你这么玩的’的疑惑,话到嘴边,也依旧只有一句淡然友好的:“没等多久。”“哪位姑娘想见我?”伏云君抬眸,目光这才矜持地从友人身上转到两位同行的女伴身上,显得特别不好女色。“我,”温语拉着慵懒笑意的尾音,已经接受了这玄幻的发展:“大开眼界。”“姑娘可是不信封殊的身份?他没有原形,确实难以取信於人,我代他向你请罪了,不如乘我到天上,一赏月色,以慰姑娘受惊……”开场白说到一半;伏云君才礼貌而绅士地观察起她来,想看看有多漂亮。只是一眼,就坏了。“居然是你!”第29章人生何处不相逢。这句话,用来形容此刻伏云君崩溃的内心,再为合适不过。在‘居然是你’说出口后,他紧抿着唇,原本不食人间烟火的俊美脸庞,更是蒙上一层很人性的阴影。三人不明就里,封殊开口问道:“你们……认识?”温语抬手以示清白:“不认识,”她稍作停顿,补充到:“就算在哪里见过面,可能我也不记得了……抱歉,我不记得你是谁了。”闻言,伏云君抬眼,眸子澄亮戳人,像穿过云层的第一缕晨光。在他凝视之下,连十恶不赦的坏人良心都会痛。“这是你第二次跟我说这句话了。”有故事!席妙妙不可思议地看向闺蜜──好友的私人作风,她是很了解的,向来喜新厌旧,男伴换得极快,快得她从高中起就已经彻底放弃记住她男朋友的名字,因为每次刚记进脑子,往往人都已经换了两任。幸好温语虽然喜欢谈恋爱,却不会拿来作谈资与人分享,爱得很私人。她作为朋友,也毋须充当感情垃圾桶,那些名字,记不住也罢。但……前度情人是神龙,也太超出她的理解范围了!封殊反应过来:“温语是凡人,没开灵智,不会记得前世见过的人,”他充作解说,难得多话了起来,也藏了想在妙妙面前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