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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个wink,于歌挤上牙膏,满口泡沫地想继续唠上两句,“你还睡呢?”对面显然被他这一通搅的睡意全无,任命地爬起来。“最近挺忙的?”“嗯?”含上一口水,于歌漱了几下口腔沉吟一阵。沈季沉的委托已经结束,现在只剩下严辞云这边的任务。昨夜于歌思索再三,还是将先前委托人转来的定金转了回去,怎么才算虐到了渣男,他心里并无标准。是渣男借酒消愁一周,还是自此不碰男色女色才算解恨?这项任务追根究底完成度多少没有具体指标,于歌馋那笔委托金,但也无法保证能达到委托人的心理预期,他不想让对方的期望落空。、于歌承诺会继续执行委托,但也建议委托人多管齐下。这样一来,经济方面倒有些紧张。将裹着泡沫的水吐出,于歌放下牙刷,“不忙,就一件委托。”“在林那边有个朋友想牵线搭桥,想找个胆大的侦探,你能不能接?”“胆大?做什么的,违法的不干。”“倒不是,就是有些晦气,他让我别告诉你来着。”于歌有两个玩的最好的发小,从撒尿和泥到抢着穿一条裤子,三个人常一起玩的满脸灰回家。其中一个就是电话对面这个,毕业后做了程序员,也在各个信息交流论坛混的如鱼得水,于歌许多委托还多亏他送来。另一个做了公务员,叫路在林,从小到大总忧虑有没有坐上于歌“最好的朋友”宝座。女生常因为友情争风吃醋,路在林这性子只多不少,最近谈了女朋友才消停了许多。要评“最怕于歌露在危险里的人”,于泽煜排第一,路在林就排第二。至于于歌的爸妈,夕阳红腻歪的厉害,早就将两个儿子放养了。既然说这委托晦气,路在林让瞒下来不让于歌接触倒是正常cao作。于歌拍拍裤兜,里面有整整120元5角,“既然你都告诉我了,委托金不低吧?”“嗯,什么委托我也不太清楚。具体可以让他和你聊,你接不接自己考虑。”“行,那我在事务所等他。”第一次起的大早,于歌将事务所收拾到一半就觉得饥肠辘辘,又担心委托人上楼寻不到人,干脆点了个地锅鸡的外卖。嗷嗷待哺的时候又百无聊赖,他两指夹了根阿尔卑斯糖,撑在窗沿向外眺望,故作忧郁沧桑地将棒棒糖抿住,做出抽烟的样子。“半截尸体…”“那另外半截呢?”于歌虚眯着眼,脑海里简单勾勒出梧桐大道的样子。高大的梧桐立于机动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较窄,南北两侧皆有一段居民小区。不说城市次干道密布的监控,凌晨两点也有行人来往,半截尸体的存在过于显眼,不论是扮作清洁工还是用车辆掩盖,都无法不留痕迹地丢下。于歌又吮了口糖,晃晃脑袋把几个猜测地点甩出去。刑警队的事,他瞎cao心也帮不上忙。眼里晃过一摸蓝色,于歌眼睛一亮,还未等手机铃响起就踩着拖鞋向楼下跑。外卖小哥的电频车前还杵着个人,他缩在屋檐的阴影下,一手拘谨地握住另一边的胳膊肘,皮肤白到仿佛能被阳光一瞬就烫伤。“嗨!”于歌微微俯腰,含住糖站在他背后,从肩膀处探出脑袋,“你也是这个大叔的外卖?”男生脖子一顿一顿地转过去,眉眼间依旧是化不开的郁气,墨黑的双眼如同幽深的黑潭,其中似是没有一丝生机。绝望、痛苦,想要歇斯底里喉咙却被麻绳紧紧勒住。于歌食指不禁抖了一下,却没有挪开视线,漾开一个浅浅的笑,弯起的双眼藏着亮光,“我是于歌,住在五楼。”男生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尖尖的虎牙,半晌扭头接过外卖大叔递来的外卖,动作僵硬地上楼。他手脚动作的不流畅让人不禁怀疑这不是人类,而是半成品的机器人。“小伙子,你的地锅鸡。”于歌双手接过,若有所思。事务所里酱料的味儿顺着窗户飘出。土豆、豆腐、香嫩的鸡rou块浸在鲜香的汤汁里,顶上铺着几块厚薄适中的白色薄饼,沾了些nongnong的鸡汤依旧柔软而有嚼劲。于歌被中辣刺激的额角冒汗,以至于吃完饭嘴巴都辣了一圈红,嘶啦嘶啦地灌了杯凉水。刚将包装袋丢入楼下的垃圾桶,就见到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驻足在大楼底下,似乎对这栋楼泛黄的墙壁稍有不解。“是这儿,我带你上去吧。”于歌辣的不轻,大着舌头招呼道。男子连欠身握手,握紧手包紧紧跟随在他身后。应是被些事困扰了许久,男子的精神状态非常差,他拘谨地坐在沙发上,眼下的青黑十分明显。于歌在他身前放下玻璃杯,捧着本笔记本也端正坐下,“请说吧。”“侦探,是这样的…”男子深深呼吸,从包中取出一叠东西。他将其推到于歌身前,“这里是定金,我想找到我妻子的真实死因。”“一个月前,我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她吞食了大量安眠药,死在卧室。”男子闭上眼,声音抬高,“警方说是自杀,但我的妻子永远不会自杀!”“此外。”按住厚厚一叠钞票的手微微颤抖,“我的妻子…是一位变性人。”于歌皱眉,未对其做出评价。他抿抿唇,上面还残留着辣椒带来的热度,男子绝望到抓狂的神情映在眼中,他缓缓启唇,“和我说说吧。”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KY爬、俺是你哥、和其光同其尘~是不是有小天使给我空投月石了,蟹蟹呀~第17章将白色录音笔轻轻搁置在桌面,于歌眼神询问男子,在对方颔首后才按下录音键。“想先说明一下,我最后会列出得到的信息以及逻辑关系,但无法保证推出的结论与您的想法一致。”男子双肘撑在膝上,将脸埋入掌心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声音压抑到可怕,“我会判断的。”于歌将黑笔笔盖取下,放轻声音问:“冒昧一问,周先生您是作家吗?”“是的…”他抬首稍显不解,从外衣口袋取出一个巴掌大小的便签本,上面简短记录着日常生活中每一个迸发的灵感。拇指无意识地摩挲便签本,周先生询问:“您是怎么知道的…”顺着于歌的视线,周先生扭动手腕将便签本翻转,四指处于上侧,可以清晰看见右手食指与中指关节内侧突出的一块,他有钢笔写作的习惯,这是常年握笔留下的硬茧。于歌迎上他的视线,略微偏过脸,比划了一下侧脸补充道:“您应是长期在朝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