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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怪他,人都得往前看,不要……”重黎话还没说完,亚希尔忽然爆发,招呼都不打就转身跑出了,搞得重黎目瞪口呆地傻愣在原地,好半天反应不过来。洛奇也是一脸强忍难过的表情,隔着一定的距离,向着重黎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还不等重黎说什么,也跟着快步跑出了营帐,在门口,还很不巧地跟结伴回来的黎单和康回撞了个正着,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停下脚步。“怎么搞得?一个俩个都跟红眼睛兔子一样……”康回的小声嘀咕,听在重黎耳中更是满心不是滋味。不愧是跟重黎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人,黎单只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一针见血地说道:“不是都说长痛不如短痛吗?你毕竟是会离开这里的,再是舍不得,他们早晚也得学着接受这个现实。”话虽如此,但重黎还是会忍不住觉得难过。康回听不懂黎单的话,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感知重黎此刻的心情:“哥哥,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重黎勉强回了康回一个微笑,默然无语。“这些都是什么鬼东西?”营帐里金光闪闪的金缕衣一下子就吸引了黎单的视线,好奇地走了过来,一把拎了起来,奇怪的手感,更是让黎单大为好奇:“好奇怪的材质,没想到这么轻薄的材质竟然会有如此韧性,真是神奇。”看着黎单毫不在乎地对珍贵无比的金缕衣下死手摧残,重黎心情很复杂,要是让黎单知道了手里东西都来自蒙塔,估计他的脸色一定会很好看。“白城子的人叫它金缕衣,是银腹人面蜘蛛的蜘蛛丝制成的……”听了重黎的解释后,黎单明显来了兴致,一脸兴味盎然的表情。“蜘蛛丝吗?”重黎点头。虽然白城子内的人都说银腹人面蜘蛛是凶兽,但应该也能算是蜘蛛的同宗同族吧?重黎其实不是很确定。“牵引丝?”重黎再度点头,这倒是能确定的。只见黎单忽然从腰间摸出了□□,对着金缕衣狠狠就是一刀,重黎吓了一跳,几乎是下意识地想扑上前去制止,被黎单一把给推开了,末了,还冲着他这个没脑子的亲兄弟狠狠骂了一句:“找死啊你!干什么呢?”重黎是真急了,不然也不会就这么不管不顾地往前扑,连危险都不顾了。“哥,我才想问你干什么呢!”黎单对天翻了个白眼,彻底无语了:“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咋咋呼呼的?”重黎不占理,被堵得哑口无言,他又不敢理直气壮地告诉黎单,这是蒙塔强行送来的,自己还在考虑要不要收,要是损坏了怎么办?黎单最后还是给了重黎解释:“我只是想试试看这玩意儿的坚韧程度,能不能像报告书里写的那样起到完全保护的作用,白城子外实在是太危险了,各种残暴凶狠的野兽和变异植物,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柴火身材,别说是被凶兽咬一口,估计只是轻轻撞一下,你这小身子骨就粉碎性骨折了,我现在是越来越就没有信心,早知道就带一件质量好的防弹衣过来了……”自己才没有那么弱鸡好不好?虽然很不满意黎单的评论,但是不得不承认,黎单的判断很中肯,跟战斗力强悍,经历过大大小小各种野外生存训练的黎单相比,自己在白城子外能存活的几率实在是太小了。“如果这牵引丝制成的金缕衣真有这么好的防护效果,那可就帮大忙了……”一边说,黎单一边毫不手软地一刀刺了下去。☆、第110章大金国,中都。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