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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的马匹耐力不足,那绝对是一件让人伤透脑筋的事情——那样会影响他们整个行程的时间,还会惹不少麻烦事。他们原本是不准备深入到这里来,因为会到里面挑选的人往往都是想花大价钱买上一匹非常适合自己的马。但是谢子晓他们只是想买一些能够帮他伏行李的劳动力,只要足够健壮,耐力足够强就行了。但是这sao动实在是不惹人注目也不行,不仅仅是谢子晓他们,就连其他店铺的客人也都好奇地涌了进来。虽然说本来就听说范晴小姐想要挑选一匹马,但是他们可没想到这位小姐挑选了这样一匹与其说是马,还不如说是猛兽的生物。而且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位原本美丽高雅的小姐现在可谓是狼狈至极。她(他)挽起的长发已经散开了大半,被干脆全都披在了身后,裙子也是被泥污染得白一块,黑一块。这也就算了,可没想到的是这位大胆的小姐竟然将那已经变得糟糕之极的裙子给卷了起来,这样一来,她(他)穿在里面的黑色长裤也就暴露无遗了。还没有人见过有哪个贵族家的小姐会在裙子下面偷偷穿长裤的,可原本这样没规矩而又失礼的行为由范晴小姐来做的话,却又别有一番风味。原本高贵优雅的小姐突然展现出那自然而然的洒脱,这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想要重新地审视感叹一番。见到谢子晓他们,郝贤可高兴不起来。他转身捉住锦云的手,就想要离开——反正这些人也都觉得他只是个护卫。既然如此,那么作为一个护卫他即使做出不打招呼就离开的失礼举动也不会有任何人感到不快吧?而且让他高兴的是,这样一来也可以回避关于黑煞的问题了,他可不想真的将那危险的动物给弄回去,至少现在不行。事实上郝贤对那些异荒马还是有些研究的,因为自从上了战场,他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在异荒,因此那些异荒人对于马的理解也多多少少地传染给了他。黑煞非常地罕见而勇猛,或许他应该事后再独自回来——不过绝对不能带上锦云。相对于郝贤,锦云倒显得十分镇定,他的厚脸皮已经快到刀枪不入的地步,以至于不管自己究竟是在怎样的状况下遇上怎样的人都能够面不改色。而就在郝贤几乎要将锦云拉走的时候,谢子晓上前了一步。他面带笑容道,“把这匹马给牵走吧,按照约定的,既然你选出了它,那么它就是你的了。”虽然对于这种生物用马来形容有些牵强,但是在场的任何人都看得出,锦云有些不舍的眼神。对于美丽小姐的期望,没有人想要拒绝。听见谢子晓这么说,郝贤停下了脚步,原本一直故意不和这些人接触的他这才回过头,皱眉问道,“约定?你和他之间约定了什么?”他不可能看不出来,不管是谢子晓还是流月又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人对锦云外表的那些念头,可是如果把每一个心怀不轨的人都教训一顿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郝贤只想严密地把好摆在自己面前的这一关,而谢子晓的现在的行为对他来说无疑是想要做好做好“闯关”的准备。对于郝贤那明显不悦的口气,谢子晓并不是察觉不出来。对此他感到有些局促而尴尬,于是进一步地礼貌解释道,“请不要误会,其实并不是什么称得上约定的事情。只是我很欣赏小姐对马匹的喜爱,所以想要在这个方面表达一下我的尊重而已。”说到这里,谢子晓顿了顿。“如果小姐挑选出了自己心爱的马匹,那么她(他)便可以立刻将其牵走。而接下来的事情,则可以交给我来完成。”对于谢子晓那婉转得不像话的语言,郝贤没什么心情研究。那些稍稍觉得自己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全都喜欢这样,明明一句非常简单的话可以从各种角度来叙述,而且还能够有条有理,完全不会觉得有什么会打成结的地方。最后,他们说这就是礼仪的一部分。去他的礼仪吧!郝贤从来没见到过比那个更加麻烦的东西。他不想拐弯抹角,也不想跟这些人纠缠不休。但是更不想让这该死的年轻男人去履行他所谓的“约定”!于是郝贤什么也没说,因为他决定自己买下那匹该死的马。这样的行为可和他的初衷并不相符合,但是是唯一不会立刻起冲突的方法,而又最简洁快速的办法。但是这样一来锦云却有些不明所以了,他不明白郝贤为什么突然生气,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做出和刚才决定不符的举动。留下谢子晓一行人,他们很快回到了之前的旅店。由于牵着那匹黑煞,还有锦云那“不凡”的扮相,一路上可谓是引起了无数的瞩目。但是他们不敢多加过问,因为看到怒气全开的郝贤,没有人还能够有勇气去找那个麻烦。而郝贤则尽量地想要冷静下来,想想看,锦云之前的那些经历,的确是相当“不凡”。他擅长谋取那些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且让受害人心甘情愿。但是,在郝贤看来最好就到这里止步了,他今天必须,一定,绝对得好好地为锦云上一课。让他能够明白,用美色去诱惑别人事实上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第六十一章一时冲动锦云并不知道郝贤究竟把那匹黑煞给安置在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着自己冲冲回来。他甚至都没有砍价,而且还放着白白的便宜不占自掏腰包——这对锦云来说实在是一件无法理解的行为,因为在他的心目中有便宜不占是非常愚蠢的行为。如果换了流月这样做,锦云一定要好好地对他冷嘲热讽一番,然后想办法让他记住这行为的错误。但是如果对象是郝贤,锦云总觉得不管什么样的话都显得有些不太适合说出口。锦云感到有些别别扭扭的,于是趁着郝贤为了安置黑煞而还没回来的空当,回到房间里把自己刚才选的那几件衣裙给翻找了出来。锦云对自己的眼光感到很有自信,他确信这些衣裳的剪裁绝对是最能衬托出他的外表和气质的。可是他拿着准备要换的服装却显得兴趣缺缺。他在镜子里比了比自己那平坦的胸,突然觉得拿着女装的自己看起来有点滑稽。想想自己扮演成一个大小姐之后的所作所为和得到的利益,锦云突然觉得或许他的话更适合做一个女人。虽然在他看来女人实在是一种就算用一生也无法理解透彻的神奇生物。但是如果他是一个女孩子的话,他的父亲就没有必要因为没有练武的天赋而厌烦他了——他会叫自己的女儿去学学怎么当一个大家闺秀。当然也不会有人因为他挡在了自己的前程上而处心积虑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