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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也因此升职。如果被告想要报复我,我并不觉得意外。”郁飞直视着叶瑞忻,条理清晰的回答让几个陪审团频频点头。听郁飞说完,叶瑞忻微微一笑,补充道:“郁sir,你自己都讲,警方并没证据来证明我当事人参与。”说着,叶瑞忻看了看法官和陪审团,说道:“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并未因这个案子受到什么实际上的损失。至于刚刚郁飞警司说的那些理由,都只是他带着主观色彩的揣测!事实上是,我的当事人是一个上市公司的主席。作为良好市民,雷霆行动的成功对他有利无弊,他有什么理由自毁前程去报复一个警司?”希望法官阁下和各位陪审团可以站在客观的角度权衡一下这个问题。”叶瑞忻顿了顿,他看了眼郁飞,然后继续说道:“但相反,如果我的当事人被定罪。谁的收益最大?我想,就是坐在证人席的郁飞警司。”叶瑞忻话音刚落,主控官立刻起身道:“反对!我反对辩方提出和本案无关的假设来混淆视听。”“法官大人,我的假设绝对和本案有关。”法官思忖了半刻,说道:“反对无效,辩方律师你继续。”控方无奈地坐下,这个对手实在不好对付。主控官本以为叶瑞忻没有多大本事,只是因为与黎烬的关系挂个名号而已。但自从第一次开庭后,他就打消了这个念想。叶瑞忻在庭上的气场非常大。思维慎密而宽泛,可以迅速找到可以辩驳的契机。有老狐狸黄胜在一旁的辅助,外加上他一贯一针见血的锋利言辞,几次三番将控方逼得哑口无言。前三个被告被定罪,是定论。这些替罪羊检方根本不在意,黎烬才是这场官司目的所在。只是他的不在场证据非常硬,几乎没有破绽。能不能让黎烬入罪,郁飞的供词至关重要。几乎完全相悖的两个证词,全看法官和陪审团更相信谁。“我想请辩方的第三位证人上庭,他证明郁飞警司在执行公务中有不妥当行为。”叶瑞忻的这句话,引起一片哗然。“反对!反对辩方提出与本案无关的指控。”控方再次反对。“我的证人可以证明郁飞警司为了升职曾经采用过激,甚至涉嫌违法的方式来破案。也就是说,郁飞警司完全有理由通过诬告我的当事人,以达到自己继续晋升的目的。”四周的议论声喧嚣尘上,法官敲了敲法槌,道:“肃静。”郁飞看着叶瑞忻,他忽然很想知道叶瑞忻会用什么无耻的手段来对付自己。黎烬把他当亲细佬看,他是不是看得清叶瑞忻矜贵外表下的腐坏与破败?念到这里,郁飞觉得自己真是可笑。自己竟然还会去想黎烬是否清楚,对于他来说,或许这才是他们做事的规则与方式。他应该极力赞同才对!大门再次打开,走进法庭的人让郁飞有些意外。郁飞认得他,季发昌,花名番薯昌。是自己以前在NB的一个线人,给过点不大不小的消息,也算协助破过几个案子。季发昌在证人席坐下,叶瑞忻开始发问:“季发昌先生,请问你同证人席上的郁飞警司是否曾经有过合作?”听到郁飞的名字,季发昌连看都不敢看过去,连忙点头道:“我以前是他的线人。”“你是怎么决定做郁飞警司的线人的?因为高昂的线人费吗?”叶瑞忻一问,季发昌就连忙摇头,说道:“做二五仔,要是被人知,几有可能有钱没命花,是折本生意。”听他这么说,叶瑞忻面上露出意外的表情,然后追问道:“我不太明。你的意思是,你做郁飞警司的线人不是为了线人费?”季发昌点了点头,说道:“当时我犯了点小事,有证据落在郁sir手里。他说只要我做线人,这件事就可以一笔勾销。如果唔做,就要坐监。”此话一出,各种议论声此起彼伏。这种事,其实是警方常用的手段,也算是不成文的规矩。但在法庭上,公然提出如此灰色的地带却又是另一件事。“你的意思是,你是受到了胁迫才选择给警方提供线报。”叶瑞忻的控诉掷地有声,他看着郁飞,用一种极度挑衅的眼神。“而威胁你的人,就是郁飞警司?”叶瑞忻讲道。第64章第六十四章叶瑞忻的控诉,让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季发昌的身上。没有犹豫,季发昌点头道:“是!”全场哗然,叶瑞忻转向郁飞,问道:“郁飞警司,对于我证人的指控,你有什么想说的?”“反对!反对辩方律师询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法官无视检控官的反对,对郁飞说道:“证人,请你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做警方的线人,都会有保密协议。辩方证人也确实收到了警方给的线人费。之前没有将他的案底公开是对他线人身份的保护,之后他戴罪立功,警方就情节轻重进行权衡后,并没有再追究下去。我不认为这是一种威胁。”听到郁飞的回答,主控官松了口气。这个回答条理清晰,避重就轻,没有让视线被辩方混淆。叶瑞忻看着郁飞,微微一笑。说道:“郁警司,你不认为是威胁,不代表你没有对我的证人进行威胁。当日,你可以威胁利诱一个线人来达到破案的目的,现在也可以诬告我的当事人。我深刻怀疑,这是你为了继续晋升惯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这句话一出,旁听席上警方的同僚各个都要坐不住,控方律师更是气得立刻起身申辩。“反对!反对辩方律师对我的证人进行毫无根据的推断!”“反对有效。辩方律师请注意你的措辞。”法官的话,意料之中。但叶瑞忻的目的已经达到,这只是一个小小的铺垫而已,接下来的,才是重头戏。“郁警司,你话我的当事人在场,那么他对你做了什么?”叶瑞忻换了个问题发问。“其他几个被告都是受他的指使对我使用暴力。他本人除了用铁棍袭击了我一次之外,并没有亲自做其它事情。”“你讲我的当事人指使他人对你使用暴力。如果他可以指使别人,又为什么要亲自对你动手?”说着,叶瑞忻看向陪审团,假设道:“如果真的按照证人的说法,我当事人是整件事的主使人。那么他为了逃避责任,他根本没有理由亲自动手去留下证据。既然动手了,又怎么只是用铁棍袭击了一次而已?这并不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