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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我也有喜欢的人了。”不需要太久,一切顺利的话,很快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带犬妖换种身份见家长啦。……吃完饭以后,迟舒玄带着迟墨染和季拾恩回到自己房间,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们开始瞎扯。可以看出十年的时间改变了很多,迟墨染还对上次到迟舒玄房间来时,房间内狂风过境般的场景印象深刻,而现如今,迟舒玄不仅人变得沉稳了些,就连房间也开始变得井井有条起来。只是……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万年不变的某点页面。迟墨染瞟了一眼就笑了:“你还在看啊。”“当然啦。”原本懒洋洋的迟舒玄一下子精神起来,“不管过多久,唯有是我真爱不变。”然后他又疑惑的皱眉:“不对,堂兄你什么时候知道我看的?”目光扫到一旁的季拾恩,迟舒玄恍然大悟:“喔喔喔,是不是他告诉你的……那得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吧?你们记性真好啊。”迟墨染笑而不语。迟舒玄没得到回答也不以为意,反而因此想到曾经和季拾恩闲聊过的话题,想起这家伙也是一个纸上玄舟的书粉,跟见到了亲人一样,拉着季拾恩讨论起某点有名的太监作者纸上玄舟,碎碎念个不停。“唉,他真的消失了好久啊,这也快十年了吧……真难过。”“之前修真只是一个普通热题材的时候,他一直在写坚持不停……而现在不断有小道消息说修真界人士真的存在,就连官方粑粑也有正式盖章的架势,惊倒全世界,修真题材因此大热,独占鳌头,他却停笔跑路了……”“我倒不奢想着真的去修真,就是喜欢看修真文。虽然也有在追其他大大吧,但纸上玄舟跟他们不一样你知道吧,感觉就跟心中白月光似的,总是免不了惦记。”“怎么说呢,虽然都不太抱希望了,但我们这些老粉还是不死心,每个月都忍不住会去文章页面刷新一下……你别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们这样的人太多,玄舟的评论区一直都很热闹,热度比那些日更连载的火文都不差什么。”“唉,真想给玄舟大大寄刀片啊……不,比起寄,要是能当面给他递刀片就好了。”迟墨染脸上的笑容僵住了。等等,还有这种cao作?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其实迟舒玄完全有完成这个幻想的条件啊……一想到小堂弟气势汹汹摸去厨房,然后揣个刀片递到自己手上的画面,迟墨染就觉得美到没眼看。#是人性的丧失还是道德的沦丧,纯良堂弟为何手持刀刃面向久未蒙面的堂哥#不如……就让纸上玄舟的身份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吧?……在又和季拾恩跑去青演大本营溜达一圈,完成探亲任务,和白擅青以及夏衡演背着季拾恩嘀嘀咕咕一通以后,迟墨染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就是摸起笔电,准备继续码更新。不过……嗯……放置十年的笔电显然已经落后于时代。没办法,迟墨染只好又出门一趟去购置自己的装备。不过等花费大半天时间,配置好新电脑以后,迟墨染反倒没之前那样急切到按捺不住。他打开页面,上某点网站溜了一圈。这十年来修真界的情况迟墨染早就听季拾恩科普过了,而某点上,则就像迟舒玄说的,现在数据大爆的都是修真文,各种新文层出不穷,从读者的角度一眼望去简直眼花缭乱,不知道该点开哪个,完全看不过来。不过就是在这种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他那篇未完结的居然屹立不倒,虽然断更近十年,却并没有淹没在茫茫书海被人遗忘,而是各种留言打赏不断,也是一朵奇葩了。一眼看过去,迟墨染心中了然,除去那些真爱老粉,这些一直坚持留言并且数十年如一日打赏不断的,十之八九都是修士。咳,别问他为什么,总之就是看画风就能一眼鉴别……这方面,修士们十年里的进步还是不够大啊。更别说那些掩饰不到位,巴拉巴拉就开始对他真情实感表达谢意的家伙,换个不知道内情的人来,肯定看的云里雾里——咦,怎么这断更还有理了呢?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鉴别的好方法。但凡是留言中磨刀霍霍向作者的,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普通读者了,而那些虽然也时不时催一下,但最主要目的还只是为在评论区刷一下存在感的,必然就是修士无疑——首先,修士们都知道他元气大伤、隐居不出的情况,这看起来很惊人的打赏量,未尝不是他们想要表达感谢的一种手段,其次,虽然是十年过去,可真要计较起来,十年对修士们来说也并不是多长的时间,所以大家也都并不怎么焦躁,真想要让他们急眼,或许断更时间要以百年计才行。唔……就是不知道,假如一百年过去,那时某点这个网站还在不在?这真是一个好问题。迟墨染揉揉脑袋,收起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点开久违的码字页面,在键盘上重新敲敲打打起来。至于他重新复更以后,评论区的一片欢腾,那就是喜闻乐见的事情了。……被迟墨染所感染,季拾恩也重新捡起了自己的更新。——说来,迟舒玄当初的话对他也不是一点冲击都没有的,只不过因为直接指名道姓,所以主要火力是冲着阿染去的而已。……迟舒玄肯定万万没想到,站在他面前的这两个人其实都是坑人的断更作者,他这么随口一抱怨,就让两个家伙的膝盖上都深深中了一箭。在迟墨染平安无事的现在,季拾恩整个人心气都顺了。他心中惦记着阿染说的惊喜,心不慌手不抖,脑袋也不胡思乱想……不,这个还是有的,他总是忍不住去猜阿染到底要给他什么惊喜,每每脑洞都忍不住滑向不可言说的方向,挂起荡漾的笑容,美滋滋的继续写着自己笔下的故事。彼时季拾恩的这篇早就已经因为断更而自动解V,然而写书最初只是为了圆梦,现在更是本质上已经变成撒狗粮秀恩爱的犬妖并不在意,在读者们十年时间积攒下来的“又是一篇坑文”的哀嚎声中,出其不意的杀了一个回马枪,并且恢复了自己的码字机本色,比之以前还要更加奔放,直接日两万的节奏走起。这足足惊掉了一群人的下巴。本来嘛,季拾恩因为他独树一帜的诡异痴=/=汉风格,给读者们留下的印象就是无比深刻的,尤其他这篇文走日常风,写的长长长,加之这些年再也没出现过如此画风清奇的作者可以替代他,是以虽然过去多年,仍然记得他这本书的人还不少,这会儿在收藏夹里看见它诈尸一般重新浮起,很多人都忍不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