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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凝片刻道:“主人,你随我先去一个地方。”归宁村,坐落在山腰的偏僻村庄,这是一个以打猎为生的村落。因为上山的路比较难走,骏马上不去了,裴澜之只得将马拴在山下,和陵珑一起徒步,他一路听陵珑解释,这才知道,在这个猎户村子里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有一个女人孕后十七个月未产,似怀了鬼胎,肚子大如盆鼓,村子里的人非常惊恐,于是前往山谷找到平日里会给附近村里帮忙的荆雨,希望荆雨能够替他们斩妖除魔。荆雨实在不擅这类极具攻击性的法术,便拜托了陵珑。这事距今很久了,陵珑看过以后坚持认为不是鬼胎,让女人好好生养,这一养,就养了三年多,而直到前些日子荆雨被东瀛男人带走,依然没有传来女人产子的消息。“不是鬼,他们不懂,那是极珍贵的灵胎,已经修行数年。”陵珑淡淡道。在这数年间,他从不曾间断对灵胎的关切,若胎儿出生,对整个邺城都是吉兆。而这对胎儿五行属金,是极好的五行相,孕育出来的孩子将来会在法术上具有极高的天赋造诣,孩子甚至不需要像普通人那样长成后依据资质修行,就是最好的修炼体质。但话虽如此,如果没有人庇护,胎儿也很容易夭折,毕竟尚且幼小,蒙蔽无知的村落与周遭人的排斥,会使他生存艰难。“山人愚昧无知。”裴澜之不悦道。他们沿着烂泥山路,走了半柱香,终于看到了散在各处的屋顶,他们来到怀有灵胎的人家,只是还没有敲门,就察觉了不对劲,“血腥味?”“开门进去看看!”陵珑谨慎地推开了柴门,方寸大的篱笆院落,入目就是满地暗红,那是血液凝固后结了痂,喷射状的血点到处都是,甚至还有某个物体被重重拖行的痕迹,从门槛一直延伸至屋内。然而正屋的木门紧闭着,上面束着一道明黄色的封条,不知用朱砂墨写了什么鬼画符,就听隔着篱笆墙传来一个猎户汉子的焦急喊声,“哎哟——你们是哪儿来的莽撞小子!可千万别拆!拆不得的啊!那里面闹鬼!”陵珑脸色一沉,“那怀着孕的妇人去哪儿了?”汉子浑身一僵,他终于看清了裴澜之和陵珑不似凡人的仪态,这才眼神几变道:“你们是谁?原那妇人怀了鬼子,自知无颜面对婆母,自行离去了!”裴澜之道:“什么鬼子!灵胎现世,方圆十里百邪不侵!”汉子道:“是道长说了,那妖孽会害我们全村陪葬!”哪里来的搅混水道士!陵珑冷声道:“孩子呢?”“自然是埋了。”汉子脸色有异,裴澜之见状心中了然,单手抽出腰上系的短刀,冲他一指,“滚!”汉子吓得脸色一白,闷声掉头跑了。裴澜之径直踹开贴了封条的门,血腥味顿霎时扑鼻而来,入眼就见那简陋的石床和被褥上全是血——只怕那妇人得把全身的血液都流干。屋里没人,他们走访了附近的猎户,结果家家闭户,没有敢回应者。“怎么办?”裴澜之问道,其实他也不懂陵珑为何要带他来到这里看一个所谓的吉兆。陵珑答应过荆雨,不能把实情告诉裴澜之,可是眼见裴澜之在情爱一途实在愚钝,如果他不能帮他一把,且不说荆雨去了裴澜之会不会留下遗憾……如果这对于荆雨来说是一线生机呢?他点拨道:“荆雨心善,在你和他之间,能有孩子缓冲一二,再好不过,加上这灵胎生来吉利,召入宫中抚养是应该的。”就好像曾经抚养裴澜之那样,如果荆雨愿意用心接纳这个孩子,那么他离世的时候是否会留恋?是否会不舍?如果他能有一个新的牵挂,是不是就能怀有一点点对未来的希望?裴澜之没能全然理解陵珑的用意,只是心想,寻常百姓家夫妇不和,有了孩子以后也能关系和缓,这倒是个好主意。他和荆雨这么多年,他们……他们还有过肌肤之亲……按照民间的习俗,他们算生米煮成熟饭,这会儿,也是该有孩子的年纪了。荆雨哥哥要是不喜欢他了,有孩子夹在中间,也能缓冲一二。他的耳尖有些发红,对待寻找灵胎更上心了一些,也就再不提陪伴陵珑前去祭拜的事宜,与陵珑相谈结束后,于归宁山下分道扬镳,回了邺城,通知官府调查此事。就在骏马狂奔往回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搭在街角的馄饨摊子。他下了马,面前支起的摊子简陋得仿佛摇摇欲坠,但在他的记忆中,老板已经在这卖了十几年馄饨了,手艺好,馄饨皮薄馅大,鸡rou掺一点点虾泥,一勺新鲜葱花,用骨头熬成的白汤淋上芝麻,再配几滴香油,能香得街边玩耍的小乞丐个个口水直流。曾经他也是那群小乞丐中的一员,每每等待荆雨归家的时候,总会站在摊旁边偷看老板十指翻飞地包馄饨。荆雨知道他想吃rou馅馄饨,可是他们还得买食物,买药材,攒一些钱,这样以后才能置办一处田产,才能在邺城落地生根。他虽然任性,但也知道荆雨营生艰难,直到有一天,他因为和别的小乞儿打架,气得嚎啕大哭,荆雨怎么也哄不好,便牵着他的手来到这里,点了一碗鸡rou馄饨哄他。荆雨一口都没有吃,只是看他终于破涕为笑,大口狼吞虎咽,轻声道:“小心烫。”馄饨摊子的老板一如既往地佝偻着腰杆,眼神不好,但现在裴澜之这么一个身姿雍容的公子站在摊边,他还是注意到了,“这位贵人,来一碗鸡rou馄饨?”裴澜之怔愣一瞬,立即摸出一两纹银,“来一碗。”老板忙道:“十文一碗,小的实在找不开。”裴澜之道:“不用找,把碗一起给我。”老板上心地把馄饨装碗。端着一碗连汤带水的馄饨回宫,哪怕还用食盒加固过,裴澜之路上骑着颠簸的骏马,还是很怕将碗里的汤水洒出,等进了文星宫的宫门,他想,早知道,把馄饨摊子老板也一起带进宫就好了,因为多走了半柱香,手中的碗沿也有了些凉意。来到寝殿门前,他特意让侍卫不要通传,躲在外室的角落张望,隔着垂帘,荆雨就坐在他的床头看书,身子歪歪斜着,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他踌躇了片刻,摸了摸已经变得凉飕飕的馄饨,又退了出来,前往厨房。他笨拙地在宫人的协助下用柴火将汤水烧得大开,他每一步都很用心,只是最后还是煮散了馄饨皮,他有些气恼,但想着荆雨哥哥肯定不会与他计较,这可是他第一次下厨!当他献宝一般将馄饨捧到荆雨面前的时候,荆雨眼中划过惊讶之色,虽然憔悴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