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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这种小动物比较娇贵,吃坏一点就要生病,这兔子怕是别人家养的跑错了地方,万一吃出什么事就不好了。“乖,这里的东西吃不得,我带你找主人家去。”他笑着捏了捏兔子的耳朵,这雪团般的白兔竟跟听懂了似的跃到他肩上,趴下来就不肯挪窝。林万可还是头一次见到对他这么亲昵的兔子,不由大觉喜爱,心道要是找不着主人,这样养着也好。他提着食盒走出铺子,锁门的时候听到身后有人道,“跳跳。”林万可回头看去,见说话的是个水灵的小姑娘,问道:“姑娘来这里找人?”小姑娘眼睛红红的,脸上倒是挂着笑,“我……来找家里的兔子。”林万可恍然,将肩上的兔子小心翼翼抱下来。“我一回家就看到了,也不知道怎么会跑来这里的。”白兔很听话地躺在他臂弯里,还往他怀中缩了一缩。那小姑娘身边站着个胖乎乎的青年,见状叹了口气。林万可听到叹气声朝他看了一眼,这才发现来找兔子的人还真不少。除了那小姑娘和胖子,还有个清淡眉眼的小厮,一个穿绯红衣服的漂亮少年,但他们都不及另一人显眼。这人穿了身浅金色的衣衫,本应是个富家公子模样,可惜一张脸煞白,看起来憔悴得很。一行人中只有他站得稍远,两手直直垂在袖中。其他人都在看他,只有这金衫公子看着他怀中的白兔。“这兔子叫跳跳吗?”林万可将白兔抱给那小姑娘,“倒是一点不怕生,挺招人疼的。”小姑娘笑道:“是啊。他好像很喜欢你。”白兔已回到她怀中,看起来还是没什么精神,软趴趴地一动不动。小姑娘向他道过谢,就与其他人一起离开了。林万可走之前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那金衫公子走在最后,双手即使在走路时也垂在身侧,看起来很不自然,跟受过重伤似的。“好奇怪的一群人。”他自言自语道,想到乐莘还在巷口等他,便加快脚步往前跑去。小巷尽头处,乐莘倚在青石墙壁上,正在看手里的物事。林万可认出是前些天整理书院时在他旧枕中找到的一把钥匙,问道:“想起来是哪里的钥匙没?”乐莘抬头朝他笑笑:“陈年旧物,左右也是无用,丢了就好。”他竟真的抬手丢了出去。钥匙在空中划出道细金色的弧线,最后落入一处碧潭,掩埋在石块废铁中。“咱们回书院。”林万可拎起食盒,笑道:“好。”于是牵过他的手,沿着来路慢慢走回。一路春色悠然,墙头莺鸟啁啾婉转,拍翅盘旋。暮春桃月,确是一年好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