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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办?他说,登报挂失再补办啊。我艹,我怎么没想到。我下定决心定去挂失原来的身份证,补办好了就走人,我再也不要留在那个破酒吧受窝囊气了。气得我饭都吃不下去了,我平时都要吃6,7两饭的,今天才吃了几口!什么鸟事情。我扫了一眼手机,来了条短信。软狗说,好。赵佳说登报挂失手续也挺麻烦的,我想也是,那就勉强请他吧,不然被人说不守信用。周六下午,赵佳说,你和谁出去吃饭啊?能带我一个不?我问他,你男朋友呢?他说,家里有点事,这周不和他碰头。我说不行,下回请你吃。我在软狗面前就跟孙子似得,我怎么可能带他去让他看到我的丑样,我还要不要混了。他大概是惊讶我的回绝,笑着说,和谁吃饭啊?居然不肯带我。我说,你不认识。他说,那正好让我认识一下啊,狗哥是吧。我说,是我老板,很凶的。赵佳眼睛一转,说,喂,纪文,你是那个吧。我当然知道他说得那个是指哪个,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承认好像也不对,不承认好像也不对。只好说,那个是什么。赵佳见我装蒜,笑了一下,也不刨根问底了。我差十分钟六点到的,软狗说路上有点堵,他可能稍微晚十分钟。我进了餐厅,100元每客的就是不一样,暖气都要足一点。好多情侣在里面吃饭,人还有点多,只有一张排在离厕所最近位置的小二人桌位了。那也只好将就了,不过这家总体环境还是可以,装修了没多久,看起来还是不错的。软狗都快六点半了才到,我就知道,老板嘛,就是喜欢迟到。他一进门,还是有点惊到我了。我没看过他穿西装,他来酒吧大多穿得比较休闲。一身正装走进来,感觉和这家店小温馨的风格好不搭。而且,怎么说呢。我感觉他推门的那一刹那,就直接用男性气场把餐厅里的人都秒杀了。这里大多都是学生,顿时好像都变成了弱弱的小绵羊一样。我真的不想夸他,所以我觉得这一定是他太凶了的缘故。但,其实,我心里有一点,微弱的一点吧,觉得要是我能变他那样,我情愿减少10年寿命!我一定要把这样的情绪挖个坑埋了!他坐下来,又站起来,把椅子往后移了点。他真的长得比我大,胳膊肘子都在桌子外面。我看他坐得真挤,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只好解释道,只有这一桌空位了,这里生意好。软狗点点头,没有要开口讽刺我的意思。我真怕他笑我,我也有自尊心,自尊心也很高的好不好。我又不是白痴,当然知道他肯定平时不会出入像现在这样的场合。服务员把菜单拿过来让我们点菜。他说,你请客,你决定吧。我帮他点了一份推荐牛排,自己也一样。服务员问我们要不要上酒。酒要另外加钱,我想既然都请了,那就还是不能显得太小气了,便要了两杯红酒。服务员走了,我一下子就慌了。我找不到话可以说了,总觉得对面坐着软狗在这里吃饭好奇怪。阮荀倒是好像比我还自在,他一边打量餐厅,一边问我,你们要考试了吧?我说,是啊。他说,复习得怎么样。我说,还好。他说,这家店不错啊,那边那一桌他们吃的长方形的是什么?我说,不知道。他说,你们寝室谈恋爱的多吗?我看这里几乎都是情侣。我说,不多。两对。他说,那边那个女生长得挺清纯的。我说,嗯。他扫了我一眼,端起桌上的柠檬水喝了一口,笑道,你紧张什么?我也端起水喝了一口,不是我紧张,是他让我紧张。我说,没有,暖气太大了,我有点热。我把外套脱了挂在椅子靠背上,趁机赶紧给自己打气,这是我的主场啊,主场啊!软狗一看就是外来户,客场作战啊!拿出你的实力,纪文!把他秒成渣渣!我毅然抬起头,感受到四面八方瞟过来的有意无意的偷窥的眼神。难道他们是在看我?当然不是在看我!除非我脸上有鼻屎!我知道他们在看阮荀。看吧看吧,今天晚上他的打手就要把你们全部打去住院!艹。阮荀说,不用紧张,是你请客吃饭。他真不要脸,就知道他不涮我是不可能的。我忍。为了身份证。薯条,汤什么滴很快就上来了。我赶紧说,狗哥,快吃,开车饿了吧。阮荀喝了一口酒,说,你喜欢吃吗?多吃点。我觉得挺好吃的。阮荀就象征性的吃了两口,连酱都没沾。我想他肯定不喜欢,就说,我催一下服务员。阮荀说,不着急啊,我喜欢看你吃。额。我说,狗哥,我的吃法有问题吗?尼玛,吃个薯条难道都要分个高低贵贱?他说,我看着你想事情。我说,你想啥事情,方便讲一讲吗?要不你一直盯着我,我也吃不下啊。他说,你要听吗?我点点头,他要是一直看着我,我会脸红的。任何人都会脸红!就算对面是个乞丐一直盯着我吃东西,我也会脸红的!他说,我想要是公司里面的老人都和你一样废材就好办了。作者有话要说:☆、第十一章我忍。我说,我就是成绩不太好啊,也不能说我就是废材吧。他说,那你有什么拿得出手?我思考了一下,说,很多啊。我会做家务,会煮饭,会打篮球,会踢足球,人际关系也不错,室友还都说我是我们寝室第二帅的男人。他怜悯的看着我。我说,很多人不会做家务做饭的,很多人不会踢球的,你没听过高分低能吗?以后出了社会,可能还是我这种人比较能混出头。阮荀开始吃薯条。我说,我觉得我也没那么差啊。阮荀拿起一根很短很短的渣渣薯条,扔到番茄酱里,说,这个是你,剩下篮子里的薯条是其他人。你是唯一一个可以浑身裹满酱的薯条,好了,酱都被你的薯条霸占了。现在让你选一种吃,吃吧。他这个比喻根本就不对嘛,那么短一根薯条,完全淹没在番茄酱里面了,谁会宁愿弄脏手去吃那么小一只。我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