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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外室走去。失败了也要去尝试,尽一切努力也要护这人周全!于小山拎着伏特加走到外室,宋暮新正悠闲地坐在于小山的老板椅上自己沏茶喝,旁边两个黑西装的高个子垂手站在他身后,低着头跟他妈默哀似的。“于老板真是好兴致啊,一个人从星光闪耀,皓月当空到黎明破晓,天边微光,从茶到酒,独饮独酌。并且还夜不闭户,真当这女神国是路不拾遗的完美世界呢?”宋暮新靠在老板椅上,右腿压在左腿上,鞋尖微微翘起,越发显得慵懒而居高临下。“宋老板才是好兴致,但宋老板的兴致跟茶酒无关,单单喜欢偷窥。估计是彻夜无眠守在我店铺门口,偏等着联邦调查局的出去,掐着点儿进来,都他妈的打量我是傻子。”旁边那俩默哀的登时掏出枪来指着于小山,于小山瞪了这俩货一眼,冲着宋暮新道:“别跟我整这些没用的,我平生最讨厌别人拿枪指着我。”宋暮新笑着挥了挥手,那两人又回到默哀的姿势。其实宋暮新内心非常惊讶,因为他的确盯了一宿,也的确亲眼看见那四个人进去又出来,但是他以为,于小山怎么也会遮掩下来,却万万没想到第一句话就被挑明了说。这种特别直白的开门见山,不是聪明绝顶就是愚蠢至极,于小山明显不属于后者。宋暮新端起茶杯扇了扇茶的香气,然后轻轻地抿了一口,点点头,不紧不慢地问道:“哦?原来于老板大开方便之门,不是为了迎接宋某,听上去于老板刚才受委屈了?”“从前没听说亚青社的老爷子说话这么磨磨唧唧,跟个娘们似的。”于小山坐在了宋暮新对面的椅子上不屑地顶道。后面两个默哀的货又要掏枪,于小山指着他俩说:“把你们那个破玩意收起来,今天你们老大的目的不是为了崩了我,拿起来放下拿起来放下你俩不嫌累得慌?”宋暮新再是老成持重也禁不住莞尔笑了一下:“你们两个上外面去。”俩货应声去了外面,茶楼门口一左一右,也是省了钟馗的年画了。“既然于老板这么爽快,那我也就不兜圈子了,李望中在哪,交给我吧。”于小山喝了一口酒,又点了一根烟说:“我知道这货是谁,就算我不知道,刚才的那几个来了我也该知道了。可是问题是,我连他的毛都没见过一根,你们为什么管我要人?”宋暮新的右边嘴角略微勾起,眼神深邃地盯着于小山。于小山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孟串儿曾经跟他讲过一个童年趣事。小时候的孟串儿胆子特别大,每次做错了事情,老爷子总是让她看着他的眼睛回答问题,老警察的眼睛想也能想得到有多锐气逼人,足可以盯到人发慌。可是小孟串儿在玩类似的心理游戏的时候却从来没有输过,她永远不会躲避对面直视过来的目光,她会勇敢地盯回去,直到对方把目光收走。最近想这个丫头的时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不合时宜的时候都会蹦出来这个影子。于小山定了定心神,气定神闲地直视宋暮新。第144章揭秘宋暮新的设局两个人的目光要是能够自动谱写,怕是已经搞出了一部40集的电视剧,而且还是家国情仇爱恨不休的那种。好一会儿,宋暮新冷冷地收回了目光,把茶杯往前一推,身体向后靠了一下:“于老板看来,是不想给宋某这个面子了。”声音中有着明显的不悦。于小山叼着烟,笑了一下:“宋老板要是想看大变活人的魔术,那我就不配合您演戏了,没这个本事。”宋暮新的手指修长如竹节,指骨如玉,在轻轻地敲打着茶桌,于小山专心抽烟,眼睛往天花板上看。又是一阵非常尴尬的沉默过后,宋暮新开了口:“于小山,我也不瞒你,我亲眼看见他走进来的。今天这个人,你是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于小山哼了一声:“我记得咱俩第一次有交集的时候我跟海关的人说过,你看我像是被吓大的吗?啧啧啧,宋暮新你记性不太好啊。”“好啊,既然于老板这样坚持,那我就只好在这陪于老板三天三夜了。我陪您喝茶喝酒,参禅论道。谁也不许出,也没谁能进。”于小山脸阴沉下来,这个宋暮新对李望中看上去势在必得,门口那两个钟馗会严格遵守他的命令,别说人了,苍蝇估计都飞不进来一只。李望中还在书房的地下室里,地下室除了茶啥也没有。没有吃的没有水,真这样耗下去,李望中只是一个芯片专家,对于此类危险的状况定是没有丝毫经验,再这样下去别说三天,不出一天就露馅了。与其都是露馅,不如主动出击。于小山深知,宋暮新现在只是不知道李望中在这个房间中的哪个确切的位置,时间若是拖下去,搞不好就会强行搜索。逼急眼了,于小山开始盘算着怎么能够一招制住宋暮新,用他来威胁那两个,然后让卡尼过来把李望中带走。李望中只要能跟卡尼走,宋暮新怎么折磨都无所谓。预计不会要了他的命,毕竟没这么大的仇。反正在没搞清楚宋暮新站哪头的情况下,绝不可以把李望中交给他。于小山又点了一根烟叼在嘴里,眼观鼻鼻观心,海关肥硕肚子挥出去的那一拳浮现在眼前,宋暮新连反应时间都没有就行云流水地闪避开来,身体的柔韧度不亚于一个芭蕾舞演员。要想一招把他制住,委实太难了。于小山挪动了一下身体,忽然右边裤兜里的东西剐蹭了一下隔着裤子的皮肤——是那把巴斯蒂内利灰鲭鲨战术匕首,自己在女神国还没有考取持枪证,是不能够合法持枪的,所以随身携带这把匕首是用来防身的。宋暮新身上应该有枪,于小山用余光衡量着,今天宋暮新穿了一条牛仔裤,裤兜紧贴身体,看样子不会装枪。但是他上身穿了一件灰色的老爷衫,衣兜松弛,而宋暮新一直在用左手沏茶泡茶,这要不是左撇子,极大概率枪在右兜。如果自己想办法绕到他左边去,快速地用匕首抵住他的脖子,还是会有一丝胜算的。而去内室势必要从宋暮新身后绕过去,这个理由倒是也好编。思及于此,于小山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漫不经心道:“宋老板若是喜欢我这个铺子,那您就坐着吧,我要去里面睡觉了。”说完慢慢悠悠站起身来走到宋暮新旁边。“辛苦宋老板挪一下凳子借过一下。”宋暮新向前挪了一下,于小山绕到他后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左手臂死死勾住宋暮新的脖子,左手同时上了匕首比在了宋暮新的颈动脉处!宋暮新的反应真是奇快无比,他居然能抗衡人体的生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