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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濡湿的呼吸交融在一起的那一刹那,我摆脱了困境,迎向他明澈的眼睛:“还真不好办呢……”他淡笑:“那还办不办?”“只能争取了。”“行,说定了啊。”他干脆地立誓,在我嘴角轻吻了一下,脸上的诚意驱逐了我的伤感。我也点下头:“说定了。”当晚,昀森在房间为我弹奏萧邦的降b小调第一号夜曲,如诗的意境,柔软纤细的旋律,空气中好似飘着一种情韵,我站在琴身旁边,静静欣赏,这一刻好像抛开了世俗烦恼与纷争,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倒可以成就永恒了。在昀森结束最后一个音符时,我走到他身后,轻轻搂住了他,将感受近距离地传递。他背靠在我胸口休憩片刻,抬手撩拨我的发,在如此静谧的空间,我感觉不到时间从身边流逝的声音,有的东西可能这一刻不抓住,下一秒就会无声息地溜走。怀里的这个人,带给我多少与众不同的感慨和期待,既然我们走进对方的生命,又何以因为那些不优雅的挫败就退缩呢?无论过程怎样,答案只有一个——“我想我们应该在一起。”他低笑:“对,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有。”“我没有。”“你怎么不承认?”他叹了口气:“OK,我承认我曾经有过一丝动摇,但那只是曾经,那只是在我没有完全得到你的心之前。”我俯下头吻他的耳廓:“你现在有完全得到我的心?”“喂,都这时候了,你可别刺激我!”他一脸受挫的表情,“我们这样好像很不干脆。”“怎么算干脆?”“再接再厉保持进展,不准中途换角。”第二天中午,幸福的新婚夫妇约我们在某餐厅见面,两兄妹果然要就行程一事达成意见,昀森快要准备兑现“结婚礼物”——随阿齐去云游各地两周,为儿童基金会募捐。同桌被邀的还有周晴和钱永的小表妹,基本上,同龄人的交流还是比较自在的。餐桌上,周晴对我的额外关注,引起了大家的广泛注意,甚至在周晴去洗手间的空档,我还被阿齐调侃:“晴晴还真懂得慧眼识英雄噢。”钱永妇唱夫随:“有道是美人须有英雄配,杜兄不要错失良机,正所谓打蛇随棍上……”这边已经被小表妹安妮打断:“永哥,受不了你,不要乱用形容词好不好!”逗得大家都笑了。平静的昀森带给我平静的心情,我想,要是我们两个还能被这种级别的玩笑惊扰到,那我们也就不容易胜利了。周晴回转,看见大家表情各异,心生警惕:“姑娘我小离片刻,好像这边就起过什么波澜了,不会有人在嚼舌吧?”阿齐已经哈哈笑开了:“什么叫此地无银三百两,不用我多作解释了吧?”周晴一听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笑着不肯再搭腔。这一边,安妮老早就一脸兴奋地偷瞄昀森无数次,最后实在忍不住搭讪:“我也可以叫你阿森吧?”“当然。”昀森专注地看着女人时的眼神有杀伤力是公认的。小女生有些紧张:“今天是我拜托永哥带我来的,我一直在意大利念书,主修服装设计,你登台的时况我都有关注,真的是一级棒,我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成为知名设计师,然后请你担当我的主席模特,天哪,虽然有点异想天开,但我终于说出来了!呼,跟做梦一样,我在欧洲的姐妹会羡慕死我,我竟然成了伊森的亲戚,哈哈。”说话倒是率真得可爱。“家里猛蹦出个追星族还真是突兀。”钱永看看昀森,“以前我一站到阿森旁边就知道自己没什么市场,还好他有个meimei补给我,否则到现在,我也一定名草无主。”“喂!有我这朵名花配你这根小草还真是绰绰有余,你不要不识好歹啊钱永!”夫妻俩的内部矛盾成为整个餐桌观众的最佳余兴节目。周晴突然问我:“听说你很快就要离港回旧金山?”“对,计划又要提前了,有点公事需要我亲自回去处理,所以订了后天上午的直航。”说完,与昀森无意间对望一眼,隔着一张桌子,我也能感觉到他浓郁的怅惘。“我们还真都是不够安定的一群,成日兜兜转转,满世界飞,等待每件事尘埃落定。”周晴一语双关地举起酒杯,掩下失落笑了笑,“来,为不安定干杯。”“干杯!”大家附合。因为要配合慈善总会的先期宣传策划,所以我在香港的最后两天,昀森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分给我,但我们都是重视承诺和工作的人,因此也没抱怨什么。为了照顾母亲的感受,还有各类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别墅内,除了那一晚的弹奏,我都没有与昀森有过过分亲密的接触。也许是情事被曝光得太突然,可幸而雷声大雨点小,这几天安静得一如往常,母亲的态度我已经了然——不支持、漠视我的鲁莽和理想主义,也丝毫不看好我们的选择。她无法理解我们如何会走到那危险的一步的,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会被昀森牢牢吸引住无法脱身,我付出了毕生的热情和魄力去圆这道不成形的爱情轨迹。宋启山是有所保留的,他透露给我母亲的消息足以催毁一些我尚未来得及保护的东西,但是,他低估了人在投入感情后所产生的巨大能量。我知道他会继续为难昀森,可往往长辈的尺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宽限,我始终抱有希望去面对将来,这和之前的我很不同了。以前我虽然也会为一个好的结果而去搏力争取,但心态却从来都不是乐观的,现在我却能告诉自己,一切顺其自然,不要太过分执着于“我们是否能被原谅”这个问题,事实上,我和昀森除私事外,早已被成堆的工作安排、客户计划、活动行程挤得满档,根本无暇顾虑太多,对感情上的那一份坚实的信心也不过是在剩余时间内偷来的欢愉。我在香港的最后一晚,昀森刚刚与阿齐去见过基金会的常务理事,一帮完公事他就打行动电话给我,让我去接他,说人在皇后大道,我赶到时候正好是八点一刻。他一见我就兴冲冲拉我去置地广场:“PaulSmith的新款成衣,看见非常适合你的两款。”“嘿——”我笑着拉住他,“你把我叫过来就是为了帮我买衣服?”他学我的常用语:“为什么不?”“服了你了。”两个身材高大、颇有些气势的男人一进入旗箭专柜,立即遭遇热情有礼的接待,有颜色镜片挡着眼睛的昀森仍掩不住一身特殊的气质,往沙发上那么一坐,就引来各处人马频频回首,我从试衣间出来,正好看见店员向他殷勤地推荐新到的皮具。他抬头看见我,咻一声吹了一记口哨:“就知道适合你。”“满意了?”我摊开手,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