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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管家作为服侍拜伦家族二十余年的下人,自然对公爵无比熟悉。他隐秘地察觉到,拜伦公爵衣底的下体微微鼓了起来。......待到马车离开,安德森立刻将林洛洛抱回室内。金属喷头被拧开,哗啦啦的水流浇灌到两人的头顶。安德森让林洛洛扶着盥洗室的瓷砖墙面,再次从后面深深地进入。不知过了多久,安德森才发泄出来。他抱着声带已经嘶哑的林洛洛,回到主卧。“为什么突然决定继续租房屋?”林洛洛扯了扯嘴角:“你刚刚不是试过了吗?这里的花园很安全。”只因为我和雷诺在林间洼地做过,他就硬是要在花园露天来一遍......只因为雷诺最爱的姿势是后入式,他就硬要比个高下......一具火热精瘦的躯体无声地贴到林洛洛的背后。手腕被温柔抬起,男人开始为她按摩酸痛的手臂。林洛洛轻叹一口气。她明白,也大概理解安德森的小心思。“是因为那只翻盖木盒。”林洛洛转过身来,视线对上那双翠绿的眼瞳。“我感觉,那只木盒好像是专门留给我的。”林洛洛不敢提到自己掌心的邪神符号,于是换了一种说法。这一串事情都很奇怪......第一年死了三名租户后,小哈米斯先生才想起父亲的叮嘱......大哈米斯律师又特意留了一份遗嘱,要求把翻盖木盒转赠给滨松街10号房屋的第四名租客......翻盖木盒恰好能引起邪神符号的反应......林洛洛联想到黑森林内,命运之弦被悄无声息拨动牵引的情况,不由得皱紧眉头。不过,目前来看,小哈米斯先生大概是不知情的......而且他还是霍威大学的历史系教授......以后尝试和他多多来往,看看能不能掌握一些别的信息......安德森见林洛洛陷入沉思,主动起身,去取翻盖木盒。林洛洛接过木盒,手指划过木盒表面微微凹陷的银白古典波浪纹。她深吸一口气,将黄铜锁扣扭开。那张泛黄脆弱的遗嘱稿纸依旧躺在窄小的空间里。林洛洛将装着深蓝液体的锥形玻璃瓶、大脑纹路的乳白色圆石,以及其他零碎物品一一拿起,检查了一遍。然而没有任何发现。在触摸的过程中,她的左手掌心也没有发烫。经过几遍细致的观察,林洛洛失望地收回目光,正要把木盒重新盖上,一只手臂突然挡住了她。“你先别动。”安德森的视线紧紧锁定着敞开的盒盖。他轻轻敲了敲翻盖的背面,无事发生,于是他加重力度,又连着敲了几下。一声细小的喀嚓声冒了出来,以盒盖中央为原点,表皮向外延伸出七八条蛛网状的裂痕。安德森屈起手指弹了弹,无数片状的黑色薄片顿时剥落,像雪花一样,无声粉碎为细尘。“这是高地燕的唾液。这种材料非常昂贵,产于西大陆山国,多用来加密信件。”安德森嗓音变得低沉。“不过,它有一个缺点,就是不耐保存。如果放久了,材料会僵化,抗震性能变差,容易破裂。”莫非,大哈米斯律师早就预卜到,十年后这只木盒会来到我的手上......加密的材料恰好脱落......一道古怪的念头突然升起,林洛洛忍不住吞咽一口唾沫。林洛洛压下心中的胡思乱想,仔细地察看外皮底下,盒盖的真实模样。几行花体字被细细地雕刻在背面,刻痕古老而模糊。那是一首无名小诗,即使默念,也有一股令心脏颤栗的奇异魔力:住在死者替活人筑造的坟墓里遑论楼宇壮丽辉煌,也不应当使它隐没你的秘密,遮住你的愿望因为你的“无穷性”,游走在天宫里那天宫以晓烟为门户,窗牖埋藏夜的深眠与歌唱**********作品开篇以来最深远的线索已经铺下。——小诗改编自纪伯伦此章细节扣合,这是本段剧情的第一次小扣。以后,作者会尝试织出跨度更大的扣,甚至连环扣。拜伦公爵和林洛洛两人产生了第一次交集。入V感言为了表达作者正式的态度,对从你们口袋中掏出来的每一分钱的重视(笑),我还是决定开一个单章。很多想要说的,包括心路历程和感谢已经提过,这次我回归作品本身。先评价自己吧。我其实很惊讶。因为我最开始写黄文,是打算闹着玩儿的,估计写个几万字,自己爽了之后就不管了。但一步一步走下来,我震惊地发现,一切都变了。原本唯一的白银王国,扩张为大陆;原本中世纪的风格,融合进蒸汽朋克的维多利亚时代特征(现在只能用地域发展水平差异来解释);原本的单故事线(冰苔镇阶段),延伸出多条明暗线;原本不超过十名人物,增加到数十位核心角色......这种做法真的很累。为了构建出一个虚拟世界,各种设定加起来已经破万字,还在不断补充和完善。有读者说,我如果不坑,就是勇士。嗯,当我在构思世界的时候,我联想到的是迪拜塔。迪拜塔设计的地基承载高度远远超出它目前的楼高。如果其他建筑想要打破世界纪录,迪拜人可以随时再往上盖,保持领先。同理,我如果打好了世界的地基,发挥的自由度就很大。所以,对于构建出这么宏大的设定,而且是在PO18这个平台上,我自己有时也觉得是大材小用。不过,既然我没有必要把所有设定都用上,那就不用太过在意坑不坑,和值不值得的问题。所以,我会担心自己笔力支撑不起这么宏大的世界,但绝对不会因为设定宏大,而不敢去面对和挑战。就算最后实在没办法写崩了,三四十万字的中篇也足以收尾。更何况,我自己也在不断进步,越写越好。我有这个信心。再说回作品。其实我一直不太敢读回前面,尤其是年代久远的开头。因为重看一遍,就会察觉到很多粗糙的地方。当时我注意不到,但现在读来,就是无数黑历史,在赤裸裸地嘲笑我。比如,我最遗憾的一点是,雷诺太早“死”了。更准确地说,不是“死”的时机不当,而是当时笔力不够,对于情节节奏的掌握能力欠缺。短短一章内,上半截雷诺刚刚和洛洛做出内心的独白,进一步树立形象,下半截就给他发便当。这一次的“死亡”非常急促,展现不出我想要的力量感。除了单纯地设定人物形象之外,也讲究用什么方法,在什么时机来输出。我之前犯的错误,导致雷诺在我心中的形象很丰满,但在读者心中反而略显单薄,比安德森差了一点儿。进入白银城环节后,我更加清楚地意识到,写故事跟拍电影一样,需要考究采取怎样的分镜、视角来描绘正在发生的事情。尤其在多条线